2026年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工作要点
2026年,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聚焦聚力深化农村重点改革,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贡献经管力量、提供动力支撑。
一、扎实推进二轮延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全面启动二轮延包整省试点。在指导7个已开展整县试点的县(市、区)高质量完成延包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建立由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农村土地承包方分立合并自愿退出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规程及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整省试点工作方案,争取省级财政补助,细化配套措施。新增38个基础较好且意愿较强的县(市、区)开展整县试点,其他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整镇试点,非整镇试点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试点。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首席仲裁员等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处置,依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升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系统,增加延包试点工作模块,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合同网签。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补贴发放管理。严格机动地和新增耕地承包管理。
(二)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等制度要求,总结推广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开展土地流转备案制、履约承诺制、信用公示制试点经验。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依托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做好舆情处置、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控。继续推广“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实现土地流转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严禁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有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三)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建设提升一批高质量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农村生活社会化服务,建立覆盖全省主要粮油菜茶果作物及畜牧业、渔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加快构建主体多元、覆盖全程、规范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擦亮湖北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专项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确保项目规范有效实施。力争全年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9800万亩次。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组织名称,有序更换到期登记证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修订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公章使用管理。有序推动集体资产登记到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明晰集体资产权属,更好发挥其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指导各地规范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妥善化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关矛盾纠纷。
(五)稳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各地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环境等,因地制宜采取自主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特别是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新增的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选择创办市场主体、村村联合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村级债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稳妥推进“强村贷”和集体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供销社合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试点。实施好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继续扶持1030个行政村,探索多样化发展路径,培育壮大兴村富民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宣传推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经验。
(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巩固拓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整治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物资采购、村办企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深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优化功能模块,狠抓数据质量和预警处置,确保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准确。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倒逼基层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到年底,90%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规范有序,90%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操作人员熟练使用监管平台,90%以上的村办企业依托监管平台开展会计核算。
(七)重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认真落实《重构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工作方案》要求,高水平建设并运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着力拓展市场、健全功能、丰富品种、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应进必进”,明确限额以上项目全部进场交易、限额以下项目全部进场备案。加强过渡期人员与经费保障,指导各地通过财政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通过机构整合、平台统一,加快推动全省农村产权交易体系重构和效能跃升,努力将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打造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关键引擎和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示范平台,力争全年平台交易额突破100亿元、达到120亿元。
四、强化综合保障服务,夯实农村经管工作基础
(八)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开展“我讲我业务”活动,坚持“月例会”机制及重点工作督办落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运用“六个多一分”工作法,争创党建特色品牌。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开展“党员先锋”“青年之星”评选,配合做好职级晋升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文件收发和财务、档案管理,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
(九)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保持历史耐心,坚守政策底线红线,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整合优化信息平台,提高数据质量,减轻基层负担。聚焦重点难点,提高农村经管领域调研质效,推动政策完善和工作落实。及时撰写报送政务信息,依托厅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总结宣传推介全省农村经管工作典型经验。开展土地延包、社会化服务、“三资”监管、集体经济发展、产权交易等集成式试点,打造农村经管工作示范村镇,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十)健全农村经管体系。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压实压细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责任,重点建强县乡经管队伍。县级设置专门机构,乡镇明确专职岗位,选优配强专业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业务能力,打造稳定、专业、高效的基层经管队伍。推动构建“村组管理运营、乡镇监管在前、部门跟进指导、纪巡贯通协同、平台数据赋能”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格局,持续健全全省农村经管体系,更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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