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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各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材料的通知

2018-05-02 08:45 农合办


鄂农合办字〔2018〕3号

 

关于征集各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经管)局(委):

2018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正式实施,今年也是《湖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总结发展全省农民合作(联)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好对我省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现征集10年来各地促进农民合作(联)社发展的政策法规、调研报告及典型案例,从中遴选部分优秀材料编辑出版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类型

 2007年以来,各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资料,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发布指导、扶持、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重点调研报告、农民合作(联)社示范社典型案例等。

二、具体任务   

(一)市(州、林区)负责遴选辖区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法规文件1-2篇,重点调研报告2-3篇,农民合作(联)社示范社典型案例2-4篇,其中市(州、林区)级调研报告至少1篇。

(二)征集工作由县(市、区)经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林区)经管部门汇总遴选后,报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突出内容。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要有创新性、指导性;调研报告要有前瞻性、针对性;典型案例要有典型性、借鉴性。所选文稿精炼,注明执笔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已经发表的文章注明刊物名称、期号,并附备注说明图片1-2张。

(二)精心组织。请各地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组织和报送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报送的信息把关,确保信息质量、信息安全和信息真实。

(三)确保时间。各市(州、林区)于4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

联 系 人:吴亚玲  吴志鹏

联系电话:87663619  87876918

邮    箱:hbsyzzx@126.com。

 

 

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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