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大院各住户:
为加强大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进一步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切实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实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所有准备装修和正在装修的住户或物业使用人,必须按规定到厅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凡未经申报办理登记手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将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终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并禁止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大院。美好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安全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大家给予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87668179 联系人:柯永胜
特此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武汉楚汉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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