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执法总队:关于举办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案卷评析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支队,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总队:
按照《关于统一使用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开展网上办案的通知》(鄂农执法〔2017〕6号)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农业执法机构使用“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开展网上办案的情况良好,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网上办案的能力,我队计划在武汉举办一期“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案卷评析”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时间:2018年11月28日,27日18:00前报到,28日全天培训,29日早餐后离训。
地点: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培训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校内学院路与翠竹路交叉口)
参训人员: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执法骨干。
二、培训内容
1、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包括数据查询、现场检查、现场抽检、文书制作、网络平台等内容; 2、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包括农资管家进销存系统操作和销售、采购、库存、各类报表以及农药处方介绍等内容;3、农业执法综合信息化平台及农业执法检查APP等相关信息化建设情况介绍;
培训由沧州晟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派出培训师授课,总队介绍农业执法综合信息化平台及农业执法检查APP等内容并提要求,穿插进行案卷评析培训。
三、相关事宜
1、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要在单位内指导其他执法人员熟悉和掌握执法软件应用规程;执法人员也可加入“湖北省农业执法平台”QQ群546647337咨询;
2、各市、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支队以及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总队要按照参训人员要求和参训人员名额分配,于11月25日前将辖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总队。
3、参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得擅自离训,不得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四、联系方式
总队张彦杰13554378858,QQ号306502362;
华农国际学术交流培训中心姜经理18971071680,前台电话:027-87280141。
附件:1、《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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