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冬季
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种子质量监管,防止假劣种子入市下田,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9﹞12号)和《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19﹞77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对省内玉米、水稻、棉花、蔬菜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
二、 检查内容
(一)检查生产经营资质和档案。严格核查种子企业是否依法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面检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备案等情况。
(二)抽查种子质量。抽取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玉米、水稻、棉花种子样品进行检测。其中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对棉花种子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三、检查方式
省级以上办证种子企业的监督抽查由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管理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仓库所在地的种子管理部门或种子检验机构进行抽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市、州、县(区)办证种子企业的监督抽查,由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四、检测安排
对抽取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转基因成分检测由抽样单位完成,转基因成分检测采用试纸条快速检测方法。水稻、玉米样品的品种真实性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由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统一安排。
农业农村部将从我省抽查的样品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作为部级抽查样品,统一安排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顺利完成任务。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是加强种子质量源头监管的重要措施,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有省级以上办证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任务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机构认真制定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确保顺利完成监督抽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确保抽查取得实效。抽查中,对于近3年来各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或者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件,以及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实行品种全覆盖检查;对于其他种子企业,可只抽查其生产经营的主要品种。
(三)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实施抽查。在扦样、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和结果报送等环节,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依法公正开展,科学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记录,妥善留存文书、照片及送达凭证等材料,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四)注重时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各承担任务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种子管理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17日前完成抽样工作,并报送初步监督抽查情况和样品清单,12月18日前邮寄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检测样品(水稻种子500g,玉米种子1000g,棉花300
g),2020年1月20日前,报送此次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及样品检测结果。在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
六、联系方式
(一)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周明望
联系电话:027-87668562
电子邮箱:1294739522@qq.com
(二)省种子管理局
联系人:高明鑫,谭小莉
联系电话:027-87208528、87394014
电子邮箱:seedtestwh@163.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58号,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附件:
附件12019年冬季省级以上办证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任务分工表.docx
附件2 2019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样品信息表.docx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