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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8-10-10 15:23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

为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一)省农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湖北省农业事业大楼60116012房间设置“‘大棚房清理整治办公室,厅经作处、省耕肥总站、省蔬菜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各抽调1名干部,集中办公。

信息报送联系人:陈迪林、刘涛、周雄祥;

联系方式:027-87660063027-87660073;电子邮箱:hbdpfbgs@126.com

(二)各市、州农业局(委)要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hbdpfbgs@126.com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请各市、州农业局(委)每周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大棚房清理整治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二)请各市、州农业局(委)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103号)要求,及时报送各行动阶段工作情况。

(三)请各市、州农业局(委)认真总结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阶段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并整理汇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附件2),于1012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1010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市(州)

单位:个、亩

区(市、县)

设施农业情况

违法违规建设情况

违法违规
占地面积

小计

塑料大棚

日光温室

连栋温室

其他

小计

其他

耕地

其中:
基本农田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个数

面积

总计

注:Ⅰ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
Ⅱ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Ⅲ类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附件2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

                市(州)

单位:个、亩、万元

序号

项目
名称

占地
面积

建设
地点

土地
流转
起止
时间

棚数

建设主体

计划整改到位时间

主体
名称

建设
总投资

其中享受财政补助

始建
时间

违规
性质

违规面积

占用

耕地

其中占用基本农田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县、乡(街道)、村

****

*
*

其他

注:1.本表是违法违规情况明细表,要求逐个项目填写,项目是指各种资金来源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如一次性投资建设的10个棚,视为1个项目,在一行填写。

2.违规性质可分为Ⅰ、Ⅱ、Ⅲ类及其他,其中Ⅰ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Ⅱ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Ⅲ类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表1、2(市州).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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