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负办 省农村综改办关于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鄂农监办文〔2018〕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加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指导与监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减负办、农村综改办)拟于近期联合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农业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有关问题的通知》(农经发〔2009〕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农经发〔2012〕1号)、《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综改办关于印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鄂农综改办〔2016〕18号)等规定,重点治理2016—2018年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突出问题。
(一)村民筹资筹劳情况。一是筹资筹劳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当年没有建设项目也组织筹资筹劳,将筹资筹劳作为固定收费项目,是否存在以自愿的名义要求农民捐资捐物,强行以资代劳等。二是项目建设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村外道路沿线路灯和绿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偿还村级债务、村务管理和劳务费等列入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范围。三是项目议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规定程序表决通过,甚至编造虚假会议记录或村民签字记录等。
(二)项目方案审核情况。一是项目公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公示内容要素不全,甚至未公示、假公示等。二是项目申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先批复后申报,批复方案与申报方案不一致等。三是项目审批是否符合规定。县减负办、农村综改办等部门是否会同审批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有关问题是否及时予以纠正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是村民自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村干部及亲戚朋友包揽项目建设等。二是招标投标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三是项目建成管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资金不到位等。四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大拆大建、过度硬化、过度整治、破坏乡村原有风貌和自然环境等。
(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资金筹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向农民超标准筹资筹劳,甚至举债建设,形成新的村级债务等。二是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分村建账核算、专款专用等。三是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套开发票、盗用发票、白条入账,甚至截留、滞拨、平调、挪用资金等。
(五)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各级减负办、农村综改办等部门是否按规定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工作专班
组 长:李胜强 省农业厅副厅级领导
潘阳军 省农村综改办专职副主任(副厅级)
成 员:方德宏 省减负办主任
祁维昌 省农村综改办处长
王宏伟 省减负办副主任
吕晓红 省农村综改办四级调研员
王宏伟和吕晓红同志具体负责协调联络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展开行动。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按照县级自查、市级督查、省级抽查三个阶段实施。采取核查资料、查阅账簿、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工作。要深入查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认真分析原因,逐一整改落实,提出政策建议。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撰写各阶段工作报告并填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见附件)。
(一)县级自查(2018年9月30日前)。各县工作专班要在指导各乡镇(街、办)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议事程序、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重点清理。9月30日前,各市、州将县级自查报告和统计表汇总后分别报省减负办和省农村综改办。
(二)市级督查(2018年10月31日前)。各市、州要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行督查。10月31日前,各市、州将督查报告和统计表分别报省减负办和省农村综改办。
(三)省级抽查(2018年11月30日前)。省级在县级自查和市级督查的基础上,对工作形式化、问题多样化的地方进行抽查。11月30日前形成总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参加专项治理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加强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开展专项治理。对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包庇袒护等行为,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1、省减负办
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027—87234555
邮箱:jfbhb@126.com
2、省农村综改办
邮箱:hbsg01@163.com。
附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
2018年6月28日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建设 时间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投入情况 |
问题查处情况 |
|||||||||||||
乡镇数 |
村数 |
项目数 |
一事一议筹资 |
一事一议筹劳 |
以资 代劳 |
农户 捐资 |
集体 投入 |
社会 捐赠 |
部门 帮扶 |
财政奖补 |
发现问题数 |
违纪违规问题金额 |
责任追究 |
|||
中央 省级 |
县级 |
单位 |
个人 |
|||||||||||||
个 |
个 |
个 |
万元 |
万个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个 |
万元 |
个 |
人 |
|
2016年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
http://nyt.hubei.gov.cn/wcm.files/upload/CMScs/201807/201807020912051.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