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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 “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公示

2019-11-08 11:42 厅种业管理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9〕20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认真组织开展了有关工作。经推荐及认真遴选,拟推荐湖北省种子管理局申报 “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推荐万丙良、刘永忠、王向阳、彭绪冰四位同志申报“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现将候选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送交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胡湲

联系电话:027-87661123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

邮 编:430070

附件:“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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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情况公示

一、先进集体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多年来,全局坚决贯彻《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工作,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新品种保护工作宣传贯彻。通过印发书籍、宣传册,邀请专家举办讲座,以及做好新品种保护工作咨询与服务等工作,在全省宣传贯彻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省申请了29种作物532项品种权,取得了21种作物259项品种权授权。涌现出湖北省农科院粮作所、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争取新品种创新政策支持。围绕中央“藏粮于技”战略,以大力提升我省品种创新能力目标,从2015年开始,连续5年争取到省财政资金累计1.615亿元,设立农作物种子创新项目,支持省内种子企业打造现代育种创新基地和平台。2016年,争取到省财政资金150万元,支持湖北省农科院筹建武汉城市圈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搭建省级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平台。

加强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2014年我省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新品种保护工作机制、管理及相关奖励制度,极大促进了新品种的转化转让。近年来,我省品种权转让不断增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扎实开展新品种保护执法检查工作。每年以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冬季企业监督抽查、夏季种子基地检查为抓手,重点查处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常年派出检查组10次左右,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防止了品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对2018年农业农村部督办的两起侵权案件,该局及时多次现场督办协办,目前两起案件已下达处罚决定,罚没款合计100多万元,有力打击了侵犯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二、先进个人

万丙良,男,中共党员,1968年8月生,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将植物新品种保护申报工作列入《粮作所科研岗位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考核指标,并赋予与专利申报同样的绩效值,激发科研人员申报植物新品种权的积极性。牵头制定《粮作所作物种质资源交流应用管理办法》,明确育种亲本材料在育成品种中收益分配权益,同时积极推动粮作所加入国家水稻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项目的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试点单位,保护育种亲本的合法权益。牵头制定了《粮食作物研究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配套改革办法,赋予科研人员品种权,提高科研人员的品种权收益分配比例,促进品种权的转让。通过品种权保护促进了品种创新。“十三五”以来,粮作所审定作物新品种37个,其中2016年审定的E农1S是湖北第一个通过审定的抗稻瘟病两系不育系,已授权10多家单位使用,其配制5个杂交稻组合已通过审定;小麦新品种“鄂麦006”是我省近年审定的一个突破性品种,综合性状超过对照品种;水稻、小麦、甘薯系列品种新成果分别获2017、2018、201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刘永忠,男,中共党员,1965年5月生,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员。积极将新选育的优良自交系申请品种权保护。自2001年开始,先后将自交系HZ111、HZ127等申请植物品种权保护,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为我国玉米品种的更新换代作出了突出贡献。及时将最优国审品种申请品种权保护,促进玉米种业健康有序发展。在我国西南山区,华中农业大学培育的玉米品种华玉11是一个划时代的玉米品种,在其参加省区试同时申请了品种权保护,在授权同时通过了国家审定,使其在推广过程中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自2011年开始,开设《种子法律法规》课程,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培养新人,每年80-100名本科生接受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培训学习。在毕业的本科生中,至少有10名以上在科研单位及公司从事新品种保护的相关工作。同时不断调研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其发展及完善再立新功。

王向阳,男,中共党员,1966年4月生,鄂州市种子管理局局长、农艺师。多年来担任基层种子管理单位的领导职务,一直奋战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战斗前线,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他高度重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始终贯穿于种子管理的日常工作当中。积极向各种子经营者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违反农业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违法行式与危害,认真检查每一个品种的品种权情况,带头做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2018年,该同志认真查办了原农业部督办的湖北某种业公司侵犯“C两优华占”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件。该案件线索涉及4省13县市,该同志克服案件线索多、案件调查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积极与省、部领导沟通案情,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发扬任劳任怨,扎实细致,严格执法敢碰硬的优良作风,在持续奋战150个日夜后,终于锁定湖北某种业公司涉案违法的证据,还原该公司套牌经营“C两优华占”水稻种子的法律事实,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严厉打击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彭绪冰,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70年5月生,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正高职高级农艺师。长期从事玉米新品种选育和中药材新品种研究工作。先后选育“康农系列”、“高玉系列”、“禾康系列”、“富农玉系列”等玉米新品种40多个,收集中药材品种和资源3500多份,筛选中药材新品种50多个,先后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1项;宜昌市科技进步奖3项;获发明专利1项,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7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2015年以来,以彭绪冰同志为组长的“康农打假维权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农业执法、经侦、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坚决打击违法侵权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维权效果。2019年4月19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9)鄂05知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覃世林涉嫌侵害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益、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宣判。该案例系我国首例农作物新品种侵权行为人入刑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19年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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