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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 湖北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7-24 15:37 厅种业处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湖北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研发推广

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通知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好我省2026年重大品种(水稻、油菜)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充分发挥良种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民增收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64号)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创函20261号)要求,结合我省水稻、油菜品种研发推广应用实际,我厅2026年湖北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申报。申报书一式五份,申报水稻、油菜品种补助的企业分别于1031日和810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纸质版寄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王怡昕(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湖北农业事业大厦1611,电子版发至邮箱1033454833@qq.com

人: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汪爱顺、王怡

联系电话:1307128450213407101910


附件:2026湖北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研发推广应

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723


附件


2026年湖北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

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64号)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农种创函〔2026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自主选育、创新引领、市场主体、农户受益,采取先推后补方式,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综合抗性优、推广潜力大的水稻和油菜重大品种实行补助,一体化推进品种选育和推广,向前引导带动种业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深化科企合作、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向后推动优良品种更新换代,以科技创新推动提升种业全要素生产效率,助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二、品种要求

(一)申报品种应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具有高产、稳产、广、多抗、优质等性状优势,已有较大推广面积或具有较大增长潜力,在国家、省品种展示评价中表现突出。

(二)申报品种为201811日以后经国家或湖北省审定(登记),且审定(登记)公告中的适宜种植区域涵盖湖北。对于接续支持的品种,不作审定(登记)年限的要求。

(三)水稻重点支持优质高产、镉积累品种和再生稻,米质达到国标3级或部标三级的品种,审定单产不低于620公斤;米质达到国标2级或部标二级及以上品种,审定单产不低于600公斤。油菜重点支持高产高油(芥酸1.0%,硫甙30%μmol/g短生育期(全生育期185天)品种,其中高产高油品种单产不低于180公斤、含油量不低于46%;短生育期品种单产不低于140公斤。单产、品质、生育期、含油量、芥酸及硫甙含量等以该品种审定或登记情况为准。

(四)水稻申报品种2024年、2025年在湖北累计推广面积20万亩以上;油菜申报品种2024年、2025年在湖北累计推广面积30万亩以上,且没有享受2025年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补助政策。

(五)已连续三年享受本项目补助的品种不可申报。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牵头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允许注册地不在湖北的企业申报。

(二)牵头申报企业须直接从事所申报品种的研发应用和推广,2025年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不是品种第一选育单位的,须与第一选育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水稻品种补助的企业,2025年度水稻种子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申报油菜品种补助的企业,2025年度油菜种子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四)对3年内(2024—2026年)因两个通道专项整治测试报告造假、试验数据弄虚作假、品种试验真实性不合格问题被通报的直接违规单位,以及有假冒侵权、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企业一票否决。

(五)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材料:

1.水稻、油菜品种审定(登记)证书

2.申报品种湖北推广面积的佐证资料。包括种子出入库原始记录、供需双方销售协议、正规销售发票、资金往来账目、种子到户台账等。水稻申报品种提供2025年和2026年资料,油菜申报品种提供2024年和2025年资料

3.申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佐证资料。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资产负债表、带二维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注明区域内的种子销售量、新增销售面积及其与上年度的对比情况,以及研发投入的具体金额和主要用途)等。水稻企业提供2026年资料,油菜企业提供2025年资料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征信文件等

5.材料真实性和资金使用合规性承诺书。

     四、补助标准和资金用途

(一)补助标准。2026年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补助资金,对2026年水稻和2025年油菜重大品种在湖北省内新增推广面积进行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30元,单个品种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补助3年。

(二)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制繁种基地能力提升、种子加工仓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重大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和更新换代、市场网点铺设、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咨询服务、重大品种和品牌宣传推广等,不得直接用于补贴种子价格和研发投入,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购置乘用车辆等无关支出。

五、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制项目实施方案,公开重大品种申报条件、补助方式和标准、实施要求等。

(二)企业自主申报。申报水稻、油菜品种补助的企业分别于1031日和81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2026年湖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同时报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需出具意见或盖章。

(三)组织情况核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相关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指导企业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市县农业农村局重点核查补助品种新增推广面积、企业生产经营及资金合规使用等情况,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核查情况报告。

(四)开展项目综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核定新增推广面积和补助资金额度。新增推广面积按企业区域内种子销售量和亩均用种量折算(水稻亩均用种量以审定公告推荐的最大用种量进行折算,油菜以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发布的2024年油菜杂交种子0.21公斤/亩、常规种0.47公斤/亩进行折算),以专项审计报告为主要依据,结合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统计数据、企业上年制繁种面积以及种子经销商备案数据、县市核查报告等佐证材料,以及从企业销售台账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农户,通过电话访谈、实地查看等进行综合认定。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省农业农村厅衔接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县(市、区)财政部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结果一次性向申报企业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保障

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定期调度检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规范有序使用,发挥应有效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强化公众监督,积极营造政策实施良好氛围,并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补助资金进行专账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在任务书约定的具体实施内容范围内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按要求开展项目自查和工作总结,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农业农村厅和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补贴资金外,三年内暂停该主体参加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取消种业相关项目或政策承担资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展现试点工作的成效亮点,努力提升重大品种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切实发挥优势品种的示范引领和在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的支撑作用。


附件:1-1.2026年湖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申报书

      1-2.种子到户台账

附件1-1


2026年湖北省重大品种(水稻、油菜)

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申报书


申报品种:


牵头申报单位(盖章):


联合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社会信用

统一代码


法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

及手机


作物种类


申报品种

名称


审定或

登记

证号


审定或登记单产(公斤/亩)

(按品种审定或登记证书载明的填写

适宜种植区域

(按品种审定或登记证书内容填写)

稻米质量或

油菜籽含

油量

(按品种审定或登记证书载明的填写

育种者

(按品种审定或登记证书载明顺序全部填写)

申报品种上年

种子销售数量

(万公斤)

水稻2025年数据,油菜2024年数据

申报品种上年

折算推广面积(万亩)

水稻填2025

数据,油菜

2024年数据

申报品种本年度预计新增种子推广面积

(万亩)

水稻2026年数据,油菜2025年数据

申报补助金额

(万元)


推广方式


主要推广

区域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我企业(联合申报单位)本次提交的所有项目材料均真实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方案规定的用途内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对申报材料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审计。如有不实之处,我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签名):

单位公章:


2026年湖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

应用一体化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牵头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成立时间、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主营作物种类、种子生产能力、上年度种子生产经营数量和销售收入、利润水平、品种选育推广能力、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

(二)联合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成立时间、性质、职能、主要成果及承担重大品种推广补助中的具体任务等。

    二、申报品种基本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品种选育情况、审定(登记)情况、展示评价情况、推广情况(含主要推广区域、上年和本年度销售量、亩用种量及推广面积等),推广方式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实施方案

详细阐述补助资金实施的具体内容,每项内容的支持标准、拟达成的绩效目标及每项内容的具体承担单位等。

    四、有关附件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品种权人授权证明材料等;补助品种当年及上一年度销量专项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及佐证资料,品种亩用种量佐证材料。

(二)申报品种为联合选育的,应当取得联合育种者、联合品种权人同意,并附签字或盖章的无异议说明书;外省审定品种须提供在湖北省引种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

附件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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