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茶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 (区)农业农村局 :
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领导、厅领导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 《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系统谋划2022年全省茶产业发展有关重点工作,充分展现新时代湖北茶产业发展新气象、新成果、新举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认真做好2022年春茶产销情况调度工作
春茶经济效益显著,事关全年茶农增收、茶企增效。为及时准确掌握春茶产销情况,全省将于春茶生产期间,从3月1日开始,每周调度一次产销情况,每周四以市州为单位,报送 《2022年春茶产销调度月报表》 (附件1);并于5月20日前,报送 《2022年春茶产销及从业人员情况调度表》 (附件2)及春茶产销总结,总结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春茶生产和销售情况;二是当前春茶生产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促进茶叶销售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四是种植、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五是促进茶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建议。各产区可随时提供1-2个促进春茶产销衔接、品牌培育的典型案例。
二、扎实开展深耕武汉市场系列活动
各地要高度重视武汉市场的培育,营造良好的事茶工作氛围。要以举办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湖北农博会、武汉茶博会等为契机,积极组织相关重点茶企,深入开展“十进” (进茶博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酒店、进茶馆、进超市、进写字楼、进培训机构)等系列深耕市场的活动。鼓励茶企在武汉建设茶叶品牌直营窗口、加盟店。
2022年,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第四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将升级为国家级,拟定于2022年4月7日-10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以下简称:健博会)。本届健博会设置有传统医药、国际医养、区域特色等12个场馆和场外特展。其中B5馆设定为茶叶和健康食品展示区,茶叶专区近5000平方,集中展示茶叶、茶饮及其上下游企业及产品。请茶产业链重点支持的省内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和重点龙头企业,以特装的形式参展,每个区域公用品牌不少于200平米;为全方位展示湖北六大茶类及新业态,请宜昌市及远安县组织黄茶、荆州市及公安县组织杯泡茶、孝感市及大悟县组织抹茶、恩施州及来凤县组织藤茶、咸宁市和通山县组织高山乌龙茶等湖北特色茶产品参展。为纪念贯彻 《条例》实施一周年,届时将开展 《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楚商喝楚茶、楚商购楚茶”及楚商代言湖北茶等活动,组织评选并公布“湖北好茶礼” (绿茶8个、红茶5个、黑茶3个、黄茶1个、乌龙茶1个、特色茶2个),组委会将免费推荐在世界大健康博览会线上交易平台、湖北名茶馆直播电商基地、湖北广播电视台城市之声 《林木先生的茶》、湖北茶叶网、请你喝杯湖北茶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直播带货、入驻销售等。鼓励各地组织有条件的茶叶品牌和优秀茶企进行特装和个性化展示,营造强大楚茶发展氛围。
三、积极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展示展销工作
按照自愿参展原则,将遴选部分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及有关优质茶企,于5月份赴杭州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 (以下简称“茶博会”),请各主产区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活动筹备。我厅将组建省级筹备工作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长惜同志任组长;厅乡村产业处、厅市场信息处、厅交流合作处、厅农安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果茶办等处室 (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安排。请各主产区对应做好筹备工作,精准到人、精准到每一项具体工作。
(二)品牌遴选。我厅将择优遴选部分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参展,请有愿意的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提前安排好经费预算,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宣传、推介等工作。
(三)组织推荐。每个有意愿的茶区拟遴选3-5家省级及以上茶叶类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参展,适当兼顾1-2家有特色、有潜力及参展意愿强烈的企业。展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有关评奖评先等活动,请各产区结合实际,提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深化茶事体验活动,带动茶业融合发展。
四、继续开展“湖北名优茶健•康边疆行 (沿海行)”系列推介活动
为精准开拓茶叶主销区、消费大区市场,有针对性、差异化进行市场开拓,我厅将统筹用好相关渠道资源,联合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和地方政府,遴选一批优质茶企,拟定于6-10月份,适时开展“湖北名优茶健•康边疆行 (沿海行)”系列茶叶经贸和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湖北优秀茶叶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利用新产品新模式扩大湖北茶叶的消费群体。请各主产区结合当地茶产业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及资源禀赋特色,针对新疆、内蒙、广东等市场,积极报送承办推广活动的方案,我厅将择优遴选参加活动的品牌和企业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地茶产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条例》第六条和二十九条,每年统筹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用于谋划和开展本地区优质茶叶品牌宣传和市场开拓活动,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针对性地抢占本土武汉及沿海、边疆等茶叶消费大区市场,充分展示本地区茶产品、茶品牌、茶文化。
(二)主动对接。各茶叶主产区要在每年充分调研并征求茶企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茶叶品牌建设的实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对接我厅组织和推荐的茶事活动,并统筹安排好地方特色茶事活动。
(三)报送计划。请各市 (州)及时汇总所辖县 (市、区)茶产业年度宣传推介和市场拓展计划和安排,将本地2022年茶叶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计划,于2022年3月10日之前报送至厅种植业管理处,以便有关工作统筹同步推进。
联系人:
1.省农业农村厅 :厅种植业管理处, 陈迪林, 18907118665(微信同号) , 13240515@qq.com; 厅乡村产业处, 姜金生,13971563358。
2.第四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和武汉茶博会参展事宜:吴远志,13971157979 (微信同号) ; 吕留平, 18986018180。
3.春茶调度、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湖北名优茶 ·健康边疆行 (沿海行)有关事宜 :厅种植业管理处,林智全,15327121980; 邮箱 : hb20080808@126.com。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附件1
2022年春茶产销调度周报表 | ||||||||||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
市、州 | 春茶开采面积(万亩) | 开采面积占总投产面积比例(%) | 鲜叶收购均价(元/公斤) | 开工企业数量(个) | 开工企业占总加工企业比例 | 累计加工干茶产量(吨) | 累计销售量(吨) | 销售均价(元/公斤) | 干茶累计销售额(万元) | 春茶累计库存量(待销量)(吨) |
备注:1.本报表从3月4日起开始第一次报送,之后每周四报送,截止到5月20日。
2.鲜叶收购均价和销售均价是指本周的价格。
附件2
2022年春茶产销及从业人员情况调度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
茶园面积 | 其中:春季新建园面积 | 春季干毛茶产量 | 春季干毛茶产值(万元) | 春季采茶工均价 | 茶鲜叶收购均价 | 全年干毛茶产量预计(吨) | 全年干毛茶产值预计(万元) | 茶农人数(人) | 茶叶合作社数量(家) | 茶叶加工企业数量(个) | 茶叶加工企业从业人数(人) | 茶叶流通环节从业人员(人) | |
2022年 | |||||||||||||
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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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