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我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创新思路,强化务实举措,以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统筹推进农田建设领域各项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有力支撑作用。
一、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一)确保完成 4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坚决完成2022 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20万亩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9万亩。加快推进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审批和备案,确保9月底前新立项项目全面开工。持续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扎实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生态转型。
(二)完善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对标国家、省级规划,指导市县抓紧本级规划编制工作,立足市情县情,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粮食产能目标,着力补弱项、促提升,建好项目储备。争取6月份前出台市、县级规划,构建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
(三)严格工程建设管理。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坚持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完善监管措施,紧盯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量复核等关键环节,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实现过程监管全覆盖。强化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定期开展工程质量“飞检”,对不低于 10% 的竣工验收项目开展省级抽验,督促各地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提升建设成效。
(四)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争取加大省级资金投入,督促县市落实财政投入。用好多元化融资手段,运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提高亩均投入标准。积极探索在标准内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机制创新,形成多渠道融资格局。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五)扎实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指导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措施和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在实施土地平整措施中严禁对耕作层造成破坏,切实增强建成高标准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
(六)扎实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开展培肥改土。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必检内容。
三、加强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监督评价
(七)加快提升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信息填报、调度和数据审核工作,杜绝填报数据出现逻辑性错误和填报不及时、漏报等问题。建设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全省农田建设数字“一张图”,常态化开展网上项目调度、申报、储备、考核评价等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严格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激励考核评价。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考核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修订印发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优化评价指标,公正客观开展评价考核。依据评价结果,统筹做好市(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市(州)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激励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绩效评价等,客观反映各地工作实绩。
(九)强化全过程监测监管。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平台,强化日常网上监管。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建后管护、资金管理等开展实地检查,将实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激励评价依据。
四、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队伍建设
(十)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始终保持重心向下,深入基层一线,真情实意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困难。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湖北省农田建设管理“十严禁”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
(十一)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实现市县管理队伍培训再覆盖,提升业务素质。加大优秀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交流,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加强现场指导,通过调研、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现场教学,提升管理能力。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好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积极向《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宣传专栏、专刊投稿,全面反映我省农田建设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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