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部署,围绕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安宁,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保障,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经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推进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各地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日常变更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全国统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持续开展确权遗留问题整改,推进承包地确权“回头看”更新数据汇交,对接全省民生领域大数据核查。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咸安、枝江、来凤等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健全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配合财政部门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时规范发放到位。
(二)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广使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在武汉市开展流转合同网签试点,适时向全省推广,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合同签订率达到75%以上。指导涉农县(市、区)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有效实施有关项目审查审核、动态监测、风险研判、应急处置和年度评估。
(三)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培育1000个“六有”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建设。组织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方法路径,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率。总结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专业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开展中国农业生产托管万里行走进湖北全媒体直播活动。
二、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依法依规将各类集体资产资源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登记入账,清理处置不合理不规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资产管理、资金筹集、债务管控和财务核算,规范资产价值评估、处置交易和收益分配。严格规范在村庄撤并中合并集体经济组织,防止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和随意合并、平调集体资产。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事务分离、财务分设试点。
(五)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跨区域重复确认、录入成员信息不填写真实身份证号码等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和改革资料录入工作。在各市、州分别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试点,建立成员信息与证书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出台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完善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组织名称,加强内部管理。
(六)完善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股份)权能。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股份)有偿退出试点,引导进城落户的集体成员通过内部转让、集体赎回等方式退出其持有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股份)。配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股份)抵押担保业务。
(七)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支持各地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县域经济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尊重群众、市场导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取发包出租、生产服务、村村(企)联营、自主经营等方式发展适宜产业,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向涉农县(市、区)和乡(镇、街)延伸覆盖,完善服务功能,与省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管机制和交易规则。
三、扎实推进乡村治理重点任务
(八)持续推进村级债务化解。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清收村级债权,制定金融优惠、政策减免措施,采取村企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助推村集体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增强自身化债能力。对责任落实好、工作措施实、化解进度快的地区实行奖励。指导各级政府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到2022年底,全省50%以上非经营性负债10-50万元的村实现债务清零。
(九)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健全推进机制。组织分层分批开展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选取6个省级联系点,选树50个省级典型村,建成一批值得看、能借鉴、可推广的样板。建立全省清廉村居信息服务平台,开发推广应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载体,加强群众监督。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年底组织考核并通报,对落后地区进行约谈。
四、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服务能力
(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支部建设,持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涵养清风正气,打造“一懂两爱三过硬”干部队伍。坚持开拓创新、担当作为,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落地。
(十一)提高农经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湖北数字农经网”,整合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三资”监管、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管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农经分析应用等各专业信息平台,推进全省联网,提高农经管理服务质量。充分运用数据资源,做好信息调度、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及时准确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提高服务决策能力。
(十二)抓好政策培训和成果宣传。统筹安排各项培训活动,组织分层分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法规、重点政策、重点人员培训。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加强素材收集整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信息传播平台,广泛宣传农村经营管理新政策、新举措、新典型、新成果。
(十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聚焦土地确权、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股份配置、村级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矛盾纠纷,认真研判信访风险。完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机制和信访处置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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