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围绕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着眼“抓落实、强重点、促协调”,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积极探索乡风文明建设新方式,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圆满完成三年整治行动任务
(一)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对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省市要适时开展抽查和暗访,较真碰硬搞整改,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到位,整改效果落到实处。要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未涉及到的地方要对标任务要求,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找准问题症结,及时彻底整改。检查整改要深入扎实,不能浮于表面、走过场、打折扣,杜绝开展运动式检查、选择性整改。建立健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举报服务平台。
(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如期完成农村改厕各项任务。要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分类推进、注重实效,保质保量推进农村改厕,召开全省农村改厕工作现场推进会,集中力量重点推进16个一类县、兼顾二类县农村户厕改造,如期完成今年调查摸底确定的建改计划。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湖北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组织实施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跟踪督办2020年计划实施情况,开展2019年农村改厕质量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国家颁布农村户厕建设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完善我省农村户厕改造标准体系。组织专家赴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指导解决农村改厕技术难题。会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遴选推介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
(三)以疫情防控为切入,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深入推进 “五清一改”,迅速掀起村庄清洁行动热潮,有效阻断细菌病毒滋生传播,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卫生水平。积极推荐上报村庄清洁行动国家级先进县,评选通报一批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充分发挥先进县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在重要节点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典型展示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动员部署。通报表扬一批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乡、村。
(四)以统筹协调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进一步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统筹调度力度,及时掌握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治理模式,提升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五)以项目激励为导向,全面提升环境整治成效。进一步加大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规范和资金管理规范。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争取、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全面调研摸排,认真做好“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储备。
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编制“3+1”规划体系,即:以县为单位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以村庄为单位编制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务实管用的建设规划,每县提供10-20种农民建房图集,使美丽乡村建设建有规划、治有依据、改有效果。
(七)开展建设成效评价。督导市县依据《省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价办法》,有序对2019年度省级示范村、整治村开展建设成效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开展全省美丽乡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导整改到位。
(八)搞好典型示范引路。印发《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工作部署、现场推进、座谈交流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办好工作简报和报纸专栏,协调中央、省级媒体开展美丽乡村荆楚行系列报道活动,协调全省各级媒体加大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短片的宣传力度,启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随手拍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遴选推介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组织参加“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
三、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九)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方案》,谋划我省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改善我省农村基础实施。指导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村庄基础设施管护。积极联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上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短板。
(十)强化农村社会事业政策研究。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社会事业短板,围绕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民生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凝聚社会力量,建立我省农村社会事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方案”的研究,提前开展“十四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可能面临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农村社会事业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事业指标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事业统计数据,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
(十一)总结推广农村公共服务经验。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推介活动,挖掘推广各地生动实践经验。总结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情况,跟踪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公共服务改革试点情况,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清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四、丰富载体推进乡村文化建设
(十二)传承发展优秀耕耘文化。开展全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调研,摸清底数,建立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省农耕文化主题类博物馆名单。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培育和宣传,组织开展第6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
(十三)丰富载体开展文化活动。坚持农民主体,以“奋斗新时代.圆梦小康年”为主题,组织开展全省农民摄影、书画、诗词等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开辟“话乡情、颂乡风、圆乡梦”大讲堂,举办系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进万家、健康进万家、乡村阅读季等文化服务宣传活动。
(十四)稳步推进农村文明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征集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搞好宣传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移风易俗,扶贫扶志,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十五)凝聚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合力。围绕提升业务能力,举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等专题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干部培训,不断完善系统内部团结协作的有效机制,凝聚社会事业系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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