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农垦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农垦改革取得关键性突破之年。全省农垦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完善垦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垦区现代农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农垦管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高农垦示范引领乡村振兴的能力,统筹抓好垦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农垦改革,打造全省农业领域的航母
(一)加快推进湖北农垦集团组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尽快推动《湖北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提交省委常委会审定,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省农垦集团资产划拨、工商登记、人员配备等筹备组建工作,力争年内省农垦集团挂牌运营,促进省级层面农垦集团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指导市县和国有农场积极推进区域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探索组建以资本运营为纽带、以产业发展为主线、以资源整合为抓手的农垦企业集团,推动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农垦企业经营功能。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引导各地不断深化和完善改革。
(三)继续做好农垦改革政策保障。巩固扩大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完成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建库上图任务,加强农垦国有土地利用和管理,总结推广先行垦区土地资产化资本化实践经验,有序推进国有农场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进一步完善农垦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开展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系监测工作,规范国有土地经营制度、职工承包租赁经营制度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提升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生产经营水平。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改革遗留问题,认真做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扎实推动“一衔接两覆盖”政策落实。
二、突出抓好产业扶贫,打赢贫困农场脱贫攻坚战
(四)抓好贫困农场产业扶贫。以产业扶贫为重点,指导各贫困农场发掘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并发挥好产业扶贫项目的带动支撑作用,大力发展一场一品,促进农场增效、农工增收,巩固提升贫困农场脱贫成果。加快推进2020年贫困农场扶贫项目实施,配合厅计划财务处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下达,组织对今年10个贫困农场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下发审查意见。加强贫困农场扶贫项目监管,开展2019年贫困农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适时组织对贫困农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密切关注跟踪国家和中国农垦接续减贫政策,深入调研,做好垦区相对贫困农场接续减贫有关准备工作。
(五)做好产业扶贫联系点工作。按照厅统一安排,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继续做好对口五峰县产业扶贫工作。积极帮助协调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进一步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确保产业扶贫可持续。
三、加强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全省农垦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扎实推进垦区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种粮一体化项目建设,建成种子生产销售、粮食仓储贸易、生资农技服务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促进垦区现代种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指导和支持龙感湖农场加强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建设,增强虾稻共作模式的质量效益,提升示范带动作用。
(七)促进垦区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三湖农场大力发展黄桃产业,指导创建省级特色小镇,打造农旅融合发展“样板田”;适时组织全省农垦现代农业发展现场培训和示范观摩交流活动。
(八)抓好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督导联丰海外集团、联丰现代农业集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经济社会效益;做好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适时开展项目建设管理调研指导。
(九)进一步提升农垦农产品质量水平。以参加全国农垦稻米质量提升试点,承担实施农垦2020年质量安全监管(湖北农垦稻米企业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为契机,精心遴选项目承接主体和实施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垦区稻米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全产业链发展。继续做好全省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跟踪服务,做好垦区项目单位追溯标识使用证书年检、续展工作,协助做好部农垦局组织的对湖北垦区重点追溯农产品抽检工作,进一步提升垦区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加大农垦品牌宣介力度。积极组织垦区国有农场及所属企业参加第二批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征集评选活动,继续组织农垦优质企业和产品参加茶叶博览会、农交会等大型展销活动。
四、加强综合指导服务,保障各项重点任务完成
(十一)强化规划布局衔接。编制我省“十四五”农垦经济发展规划,认真总结我省“十三五”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十四五”农垦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发展布局以及保障措施等,确保项目规划与地方相衔接。
(十二)规范监测统计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做好农垦试点国有农场经济运行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全省农垦经济分析制度,市县垦区按时上报做好农垦季度、半年、年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定期开展全省农垦系统国民经济发展统计、农垦系统财务决算、贫困农场扶贫项目管理等统计工作。
(十三)推进垦区危房改造。指导市县垦区抓好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组织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检查验收。指导督促项目农场完成2019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任务。协调落实2020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农场年内开工率达到100%。
(十四)压实维稳责任。积极做好原省农垦局机构改革后的相关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协调解决原省农垦工贸集团职工集资建房问题,妥善安置汉阳仓库拆迁人员。指导市县和国有农场加强信访问题风险研判和源头治理,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十五)厘清农垦职责。适应机构改革形势,各级研究厘清农垦部门监管职责和任务,创新理顺全省农垦行业指导管理体制,推动市县垦区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形成上下一致,齐心协力抓好农垦工作的合力,提高农垦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农垦事业健康发展。
(十六)加大宣传力度。把农垦改革作为全年宣传的主线,突出宣传农垦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大力宣传垦区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保发展保目标保稳定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着力发掘总结宣传国有农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农垦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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