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40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抓好农机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
1.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组织农机人员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员农机服务主体和广大农机手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使用农用植保无人机、喷杆式喷雾机、机动喷雾器、拖拉机等农机具,开展公共场所防疫消毒和防疫物资转运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和装备优势。
2.引导机具有序下田作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通过线上平台提前与农户对接,科学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作业,避免人员集聚,高效完成春季农业任务。强化农机、农技、植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准确、及时发布农机作业服务信息,加强农机跨区作业协调服务,引导机具合理有序流动,提供机耕、机种、机管、机收等作业服务,助力农业生产稳面积。
3.强化农机春耕备耕保障。积极帮助农机企业和经营主体有序复产复工,保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围绕春耕备耕需求和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手段,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开展机具检修。关键农时和农民急需之时,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指导, 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季农业生产。
4.畅通农机装备运输渠道。加强与当地防疫指挥部和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对持有健康证明的驾驶人员,将其转运农机具的车辆纳入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确保运输农机具的车辆顺畅通行,切实解决农机具跨区作业转运难等问题,促进农机具及时入村进场,及时投入农业生产。
二、加快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
5.持续深化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围绕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大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力度,积极探索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园艺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推动将农业机械化纳入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促进全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提升1个百分点。积极发挥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组的作用,指导各地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组织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市参选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6.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残膜回收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北斗导航精准作业、丘陵山区田间轨道运输和露地蔬菜(白萝卜、甘蓝)生产全程机械化等绿色农机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力度。围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和关键节点,精心组织农机化生产,协助交通部门推进机具跨区流动应用ETC。
7.积极推进设施农业机械化。聚焦生猪生产、饲草料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机具设备的遴选推广,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纳入补贴范围。联合相关行业举行设施农业机械化推进活动,加快提升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农机装备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
三、规范实施强机惠农政策和项目
8.提高购机补贴政策执行质量。按照农财两部意见,研究提出我省支持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以及助力贫困丘陵地区产业发展所需的机具品目,缩减区域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拓宽机具补贴资质采信渠道,推动急需特色机具的研发供给。大力推进网上办理购机补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实行常年连续开放,全面提升补贴机具投档、机具核验、资金申领和政策信息公开等全流程信息化,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强化政策实施风险管控,加强延伸绩效考核和专项督导,严查严处违规行为。研究制订《2021-2023年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9.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加报废机具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组织开展延伸绩效管理,优化实施管理与服务,推动将报废更新补贴纳入地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
10.规范实施农机深松整地补助政策。继续组织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加强技术指导,全面采信北斗终端监测,确保作业质量达标,确保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作业任务。积极争取实施深耕深翻、机播机收等农机作业补助政策,拓宽农机化政策支持渠道。
11.积极推动农机化有关政策落实。科学编制农机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新时期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思路、布局和举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将“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项目范围。积极参与机具库棚、烘干机塔等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专题调研,推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
12.提高农机化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各级各类农机化示范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示范基地建设,强化项目过程监管、绩效考核和经验总结,规范资金使用,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做好农机化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和产业扶贫工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农机力量。
四、着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
13.深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密切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支持农机化科技创新联盟、长江中下游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农机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引导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农机装备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农机学会、协会等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农机化转型升级。
14.加快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继续推进北斗现代农业应用示范项目,引导各地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无人机、高速插秧机等机具上安装北斗终端,深化北斗技术在深松作业、秸秆还田离田、收获面积和产量监测、高效植保、机插秧等方面的示范应用。贯彻落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持续推进农机鉴定、购置补贴、安全监理、信息统计等平台的互联互通。
15.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机化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组织举办农机化人才教育培养研讨交流活动,积极推动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干部队伍建设;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政策,大力培养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领军人才和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继续打造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品牌,以赛代训,遴选和推出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的“土专家”,努力打造新时代农机化人才队伍。
五、大力提升农机化服务效能
16.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农机化行政处室与事业单位各自工作职能,强化农机推广、安全监理和质量投诉体系建设,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机行业“放管服”改革,规范农机驾校管理,补齐农机监理系统建设短板。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提高推广效果。
17.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和服务区域,加强农机运用指导,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18.发展规范农机试验鉴定。督促省农机鉴定站落实农机试验鉴定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鉴定大纲,提升鉴定能力,规范鉴定行为。突出产业急需和补短板创新产品,完善鉴定种类指南,强化鉴定对农机化推广的支撑作用。加强获证产品监督检查、质量调查和农机打假,改进农机质量投诉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9.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加大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长期脱检等行为的集中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举办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力争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
20.加强农机化政策信息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多维度、全方位宣传农机化发展政策和农机化在“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等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广泛发掘和宣传推介农机化转型升级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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