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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0-04-16 16:16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我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发展理念,积极创新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统筹做好农田建设领域各项业务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发挥支撑作用。

一、狠抓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

(一)确保完成2020年度建设任务。以农田建设为重点,统筹运用水利、农业、科技等综合治理措施,全省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4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科学修编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接全国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抓紧修编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把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项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向前推进。

(三)扎实抓好国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落实。利用新闻媒体及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解读《意见》。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举措,积极推动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建立《意见》落实的工作交流和任务督导机制。

(四)积极探索项目建设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针对农业生产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采取专项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

(五)加快推进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立省、市(州)、县三级统计调查工作专班,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全省农田建设统计数据在线填报、汇总和审核工作,实现“省—市—县”项目管理实时互动。依托农业农村部将要建成的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系统,督促各地抓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

二、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制度建设和监督评价

(六)构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农田建设管理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我省的实际,构建“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农田建设管理体系,努力覆盖项目管理全过程,研究出台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实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调整变更、竣工验收以及公示公告、建设管理责任制等系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储备、计划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管护等标准体系。

(七)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和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开展“补短板”督查,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全省考核评价工作,落实督查激励措施。抓紧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清查,完善相关项目信息,加强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实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准确上图入库

(八)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计划开展4 次专项工作调度,对进度迟缓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提醒、现场督导,调度情况及时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相关领导。探索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和省级统筹、市(州)级主导、县(市、区)级推动三级联动责任机制,将监管贯穿于农田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建后管护等全过程。加大项目质量飞检力度,随机抽检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暴露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定期分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类别,对进度滞后或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县(市、区)予以督办,落实项目分片督导检查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

三、全面推动耕地质量建设和监管

(九)研究制订耕地质量保护政策。落实农业绿色发展理念,针对耕地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我省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等专项措施的统筹实施,明确部门分工、地方责任和重大举措,逐步将耕地治理规划、耕地质量建设规划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十)统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我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突出抓好长江流域、汉江流域内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轮作休耕试点区等重点区域专项监测,形成年度监测报告。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旱改水、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等工程措施,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十一)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布置的耕地质量年度调查工作,定期开展系统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全面掌握耕地质量等级状况。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提出我省建设性意见;围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推动完善我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办法。

四、积极开展国际项目合作和建设

(十二)扎实推进亚行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做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招投标及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县(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对标国际组织和农业农村部要求,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三)对接拓展国际合作领域。紧密结合国家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广泛搜集项目信息,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的支持,利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平台资金资源,谋划申报新项目,对接拓展国际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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