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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04-16 16:1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以及中央、省委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精神,聚力聚焦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围绕“稳供给、强安全、保生态、提质效”,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抓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强化饲料、兽药、生鲜乳和屠宰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提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全省畜牧生产平稳发展,畜禽养殖结构逐步优化。生猪存栏恢复到常年80%的水平,畜禽规模养殖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生猪生产恢复

1.推动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地。细化《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到市县,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开展各地生猪稳产保供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推动养殖用地、环保、融资、信贷、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实到场到户。

2.强化生产监测和服务指导。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月调度,及时通报各地生猪生产恢复情况。强化生猪形势分析预警,引导合理安排生产。重点跟踪15家大型养殖企业和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生猪产能项目建设情况,支持龙头企业“以大带小”发展生猪生产。

3.推进规模养殖标准化生产。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进规模猪场转型升级,健全分段饲养、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生物安全等标准和养殖技术规范,支持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资金作用,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恢复产能。支持大型龙头企业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带动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4.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落实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现行防控措施,并根据防控实践不断优化完善,确保疫情不反弹。指导养猪场(户)改善防疫条件,主动加强防疫管理。落实应急实施方案,科学开展疫情处置。严格规范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防止瞒报漏报。深化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加强屠宰环节监管。持续做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

(二)确保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

5.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坚持“肥料化、能源化”主攻方向,探索、集成、推广新模式新技术新机制。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全链条养分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广全量还田利用技术模式。支持和引导各地依据环境容量,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和专业化家庭牧场。

6.组织实施绩效评价。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环保整改、禁养区关闭搬迁自查、非禁养区内禁排督导工作。支持开展整县治理,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打通液体粪污还田利用通道。继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估,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指导和培训,定期通报进度,督促项目尽快开工落地。开展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估。

7.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强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清洗消毒工作督导,强化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管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推进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工作。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核查和使用,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畜禽、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三)稳步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

8.促进畜禽养殖提档升级。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示范场,做到树立一个示范场,带动一片场户,培训一批骨干,推动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提高规模养殖效益。支持龙头企业自建联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力争在生产能力、环境设施、管理和技术集成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升优质畜禽批量供给能力。鼓励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通过滚动发展、股份合作等途径,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商品畜禽饲养走出庭院、走出乡村。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禽养殖设施装备的支持力度。

9.积极推进种养结构调整。开展粮改饲品种适应性筛选推广,因地制宜扩大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黑麦草、甜高粱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促进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发展。积极引导家禽企业健康发展,密切监测活禽生产、销售和价格变化,尽快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家禽产业的影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畜牧业,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

10.扎实推动奶业振兴。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88号),加快推进奶业发展。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引导组织省内奶牛规模场参与全国奶牛休闲观光牧场推介活动。大力发展奶农合作组织。推广“奶农+合作社+公司”发展模式,支持和指导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提升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服务能力。

(四)推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

11.加强优先病种防治。制定和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6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畜禽应免率达到100%。加强动物疫苗计划、采购、调拨和使用监督管理。落实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成全年血防工作目标任务。

12.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持续抓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制定布病净化考核评估标准,稳步扩大净化场、净化区范围。着力抓好宜昌市布病净化示范区建设。持续抓好种畜禽场和“先打后补”规模场重点疫病净化,促进试点规模场“一场一策”净化工作落实落地。探索生猪龙头企业猪病净化区建设。

13.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动物防疫能力与当地防疫需求相匹配。组织开展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效能评估。督促落实乡镇监督员派驻和村级防疫员聘用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兽医实验室考核和能力比对工作,提升县市疫病监测和检测能力。组织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机考”模式。加强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诊疗活动管理,逐步实施“一点注册、多点行医”执业兽医管理模式。

14.强化卫生监督和生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措施,严把检疫关口。加强流通监管和区域联防联控,落实指定通道制度和落地报检制度,严格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严防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流出。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国动物检疫技能竞赛。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专项整顿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四)着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5.强化饲料兽药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养殖环节自配料管理,开展饲料产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饲料环节非法添加药物和违禁物质、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强化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以牛羊为重点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实现兽药生产、经销单位全覆盖追溯,加快推进兽药使用环节追溯。

16.强化畜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畜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依法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生鲜乳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经营不合格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管理,提升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培植畜产品品牌。

17.强化屠宰行业管理。继续开展屠宰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淘汰落后过剩的屠宰产能,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认真抓好“两个责任清单”及“五本台账”等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屠宰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安全生产管理。

(五)扎实推进畜牧产业扶贫

18.持续强化产业扶贫措施。坚持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聚焦37个贫困县(市),做好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绿色高效特色养殖业。精准对接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总结推广养蜂科技扶贫、龙头企业带户扶贫、入股分红脱贫等典型模式。加大扶贫政策倾斜力度,健全畜牧兽医科技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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