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持续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湖北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对“十二五”时期我省水产业发展的指导,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进现代生态渔业建设,实现我省渔业经济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建设渔业经济强省,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的发展战略,特编制《湖北省水产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省水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连续五年保持着快速、健康的增长势头,养殖规模和水产品总量等多项指标一直居全国淡水渔业的领先地位,不仅为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保障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更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我省水产业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和重要支柱产业。2009年,湖北水产业还获得了“辉煌荆楚六十名片”之一的殊荣。
(一)渔业生产快速发展
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353万吨,比2005年增83万吨,增31%。水产养殖总面积达985万亩,比2005年增192万亩,增24%;主要养殖水面养殖亩产达309公斤,比2005年亩增36公斤,增13%。
全省渔业产值458亿元,比2005年增222亿元,增94%;渔业工业建筑业产值148亿元,比2005年增129亿元,增679%;渔业流通服务业产值275亿元,比2005年增232亿元,增540%。
全省渔民人均纯收入7700元,比2005年增2900元,增60%。五年来,我省渔业为农民增收贡献逐年攀升,年均贡献增幅一直在大农业中保持第一。2010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渔业纯收入为245.81元,比2005年增151.75元,增161.3%。
(二)规模特色渔业亮点纷呈
大县板块建设作为我省近几年渔业发展的助推器,极大地推动了我省渔业集约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全省主要板块基地基本实现了“集中连片规模化,鱼池鱼舍标准化、道路交通网络化、供水排水机电化、养殖生产专业化、养殖模式高效化、产地产品无公害化、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的“八化”格局,集中连片板块达500万亩,总产量超过240万吨。
全省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75%,比2005年增加7个百分点。小龙虾、鮰鱼、黄鳝、河蟹、甲鱼、鳜鱼、黄颡、青虾等品种的“一鱼一产业”有了较快发展,产业链初步形成,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小龙虾、黄鳝产量更是占到了全国的50%以上,其中小龙虾已成为我省农产品出口创汇的主导产品,“世界龙虾在中国,中国龙虾在湖北”的格局已成不争的事实。
(三)加工和出口取得突破
2010年全省水产加工企业216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26家,出口注册企业20家;加工产值127.7亿元,比2005年增112.4亿元,增735%;加工量67万吨,比2005年增42万吨,增168%。出口创汇2.3亿美元,比2005年增1.43亿美元,增164%。加工产品形成了从冷冻品、干腌熏制品到调味品、罐制品、鱼糜、保健制品、生化医药制品和休闲食品等11大系列100多个品种。
水产品加工和出口不仅在规模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在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上也有较大的突破。如鄂州振源生物的通过内源酶水解鱼类提取氨基酸的项目、天峡鲟业生产的鱼子酱和鲟鱼软骨素项目、湖北泰尔生物从淡水鱼中提取活性多肽冻干粉中间体、华山公司的甲壳素及其衍生产品等。
(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五年来,全省建立了30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逐步完善了渔业病害的防控体系。同时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在全省推行标准化生产和渔业生产记录、养殖用药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以及产品标签制度,建立产品溯源制,在多个重点养殖区域开展养殖用药试点,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面积发展超过500万亩,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592个,产品认证897个,绿色水产品175个,有机食品15个。
(五)品牌整合初见成效
2010年,我省整合全省资源,按照“五统一”模式,着力打造了“楚江红”小龙虾、“梁子”牌梁子湖大河蟹和“洪湖渔家”生态鱼三艘水产品牌航母。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楚江红”小龙虾品牌新闻发布会为起点,相继成立了省小龙虾产业协会、河蟹产业协会和渔业产销协会等三大协会。通过举办第二届中国湖北(潜江)小龙虾节、中国荆州淡水渔业展示交易会、梁子湖大河蟹展示交易会等活动,以及在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强势宣传、品牌推介营销、农超对接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使我省三大主导水产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迅速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空前提升。在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我省三大品牌均荣获金奖,
(六)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不断加大
五年来,我省全面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实现渔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促进。一是全面实施养殖证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二是全方位开展大水面整治。在抓好以长江、汉江为重点的禁渔期制度实施的同时,在大江、大河、大湖、大库推行禁渔期制度,逐步取缔过度围拦行为;努力杜绝对生态环境有明显危害和影响的养殖模式和方式。三是加大了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力度。四是广泛开展增殖放流。通过引导和吸纳全社会力量参与增殖放流活动,改变了过去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家放流的单一局面。五年来投入资金8000万元,放流经济鱼类苗种22亿尾,中华鲟、胭脂鱼等珍稀保护品种80万尾。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水产业发展的优势、潜力与制约因素
(一)我省水产业发展的优势
1、资源优势。我省具有得天独厚的渔业资源优势,全省现有水域总面积2500万亩,宜养水面1360万亩,居全国第一。养殖水面种类涵盖淡水渔业的所有类型,水质良好,水生生物资源极其丰富,不仅提供了优质的种质资源,而且还提供了优质低廉的饵料资源。众多的江河湖库是鱼类天然的种质资源库,全省共有鱼类176种,占全国四分之一,水生植物164种,种类占全国的50%以上;底栖动物86种;国家重点保护一级水生野生动物5种(白鳍豚、中华鲟、白鲟、达氏鲟、鼋);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水生野生动物8种;省级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30种。
2、政策优势。水产业是湖北的特色优势产业,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水产业的发展,出台了许多支持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水产业的发展。如省政府每年拿出6000万元财政专项支持小龙虾产业的发展,每年安排4000万元支持精养鱼池升级改造工程等,这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水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科教优势。我省是全国淡水渔业科教大省,水产科教实力雄厚,水产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省内有中科院水生所、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所、中国水科院长江所等国内第一流的水产科研院所,还有一大批大专院校的专业水产学院、生命科学院以及地方水产科研所和技术推广站,拥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教育培训力量。
4、市场优势。我省由于渔业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水产品品质好,在国际国内水产品市场占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不仅大宗常规水产品占据着国内的主要市场,特色产品也畅销海内外。相对其它农产品而言,水产品市场放开早,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强,收益比较稳定,特别是当主要农产品受到产量、市场价格等因素而收益面临不稳定时,水产业仍然能够保持持续稳定发展,不仅满足了市场供给,而且还为农民的稳定增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产业发展潜力
1、产量增长潜力
——单产增长潜力。2010年我省主要养殖水面平均亩产为309公斤,比广东省平均亩产569公斤低260公斤,如果通过实施精养鱼池改造等工程,使全省主要养殖水面平均亩产提高260公斤,按全省1000万亩总养殖水面计算,全省可新增产量260万吨。
——冬闲田的开发利用。按全省可开发利用的冬闲田500万亩计算,扣除现已开发的300万亩“小龙虾野生寄养”,还有近200万亩冬闲田可共开发,按每亩产出50公斤小龙虾或其它水产品计算,全省可新增产量10万吨。
仅此两项,全省水产品还有270万吨以上的潜力可挖。
2、效益增长潜力
通过调整结构,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品牌来提高水产品的单位价值,使我省水产品平均每吨产值达到江苏淡水水产品目前的水平(即每吨17019元),每吨提高4650元,即每斤提高价值约2.33元,按2015年全省420万吨产量计算,全省就可新增产值195.3亿元。
3、加工业发展潜力
我省是淡水水产品生产大省,原料供应充足,具有发展水产加工的良好基础条件,只要通过不断提升加工工艺水平和技术,提高加工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湖北水产加工潜力巨大。而且从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来看,随着捕捞资源量的逐年减少、天然水域的禁养,以及人们对水产品尤其是高品质加工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水产加工(尤其是淡水水产加工)市场前景极为广阔。
4、渔业相关产业的发展潜力
随着渔业一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发展内涵的逐步扩大,渔业相关产业(如休闲渔业、会展、信息、物流、饲料、鱼药、培训等)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其发展潜力和市场潜力也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未来五年,我省的休闲渔业、会展渔业、现代渔业信息物流、教育培训等产业将进入发展快车道,将成为我省渔业经济的新增长点。
(三)“十二五”期间水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渔业发展与资源刚性约束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
2010年,全省水产业养殖面积985万亩,养殖规模已接近可养水面的上限(2010年全省可养水面为1360万亩),而且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扩容,优良的渔业水域、滩涂被大量占用,水生生物赖以栖息的生态环境、部分宜渔水域受到污染,鱼类的产卵场遭受破坏,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随着“两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不断加强,湖泊拆围、水库限养,致使传统的养殖区域受到严重挤压,据测算,“湖泊拆围、水库限养”可导致全省减产约28万吨;同时国家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也不允许我们靠稻田挖鱼池来扩充养殖规模。这些叠加的刚性约束使得水产发展空间受限,要想巩固和保持全国淡水养殖第一大省的地位,实现渔业经济强省的目标,单靠养殖规模的扩张已经不可能。
2、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化程度不高
——行业内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不平衡。目前全省水产业一二三产业产值的比例为1:0.27:0.53,全国水产业一二三产业产值的比例为1:0.48:0.52,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一产业比重过高,水产加工等二产业的比重偏低。
——龙头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和带动力不强。目前全省规模以上水产龙头企业不到40家,年产值过2亿元的仅3家,产值过5亿元、10亿元的企业目前仍是空白。大部分水产企业规模偏小,加工设备、技术和工艺比较落后,产品单一,后劲不足。加工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远远落后于沿海发达省份,辐射和带动能力偏弱。
——渔民组织化程度偏低。我省渔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尽管数量不小,2010年接近1000家,但是普遍规模偏小,实力不强,运作不够规范,影响力弱。
3、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老化严重
“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我省水产业基建项目仅为8898万元,尽管比“十五”期间增33.6%,但是和大农业其它行业相比、和水产业的地位相比仍然十分不足。省级基建投入更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没有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尤其是全省500万亩的精养鱼池一直没有投入,老化淤塞严重,抗灾抗病能力低下,配套设施落后,不适应现代生态健康养殖的要求。
4、品牌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影响力偏弱
2010年我省水产业倾全省之力打造了“三艘航母”,取得了非常良好的品牌宣传效应,但是由于起步较晚,我省的品牌影响力还偏小,带动力和辐射力偏弱,市场化运作的程度偏低,品牌建设力度远远落后于发达省份。
5、渔业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
——苗种体系建设滞后。苗种基础设施老化,亲本退化,名特优苗种不足,良种覆盖率不高,新品种的开发与应用缺乏突破。我省是全国淡水苗种生产大省,仅次于广东,但其中大部分均为常规品种,大部分名特品种需从外省购入,如河蟹苗种基本依赖于江苏和上海,龟鳖主要来自于浙江等地,名特苗种的供应受制于人。
——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病防体系不健全。全省除了省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外,各地均没有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更没有人员和运转经费。“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了30家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但由于人员编制和运转经费的缺乏,疫病防治工作还无法有效开展。
——渔政执法体系不健全。基层渔政人员参公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渔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很多渔政执法单位“水上无船、岸上无车”,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渔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渔业科技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推广体系弱化,科技成果的到户率和应用率不高,创新成果偏少,发展现代渔业的科技支撑能力偏低。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水产强省”的总体思路,大力贯彻“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的战略决策,以“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水”为发展前提,着力突出品牌和效益,突出“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供给、确保农民收入增加、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健全和完善“五大体系”(即产业化体系、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资源环境保护体系、渔业安全保障体系和渔政执法体系);走“湖泊拆围、水库限养、江河禁捕、改造鱼池、加工带动、品牌增值”的发展之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高效、安全、健康的现代化渔业。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持续协调的原则。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重点解决水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促进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科教兴渔、不断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渔战略的紧密结合。通过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变资源型经济为效益型经济,变粗放型经营为集约型经营,实现经济增长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水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政府引导、法制保障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依靠法律保障我省水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加强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参与经济全球化,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更大空间范围内促进我省水产业发展。
(三)基本目标
1、定量指标:到2015年,全省水产业全行业总产值1270亿元,其中渔业产值550亿元,加工业等二产业产值270亿元,三产业产值450亿元;水产品总产量420万吨,其中养殖产量395万吨,天然捕捞产量25万吨;水产品加工率由2010年的31.6%提高到36%;出口创汇突破3.3亿美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10300元;全省放养水面稳定在1030万亩左右。
2、定性指标: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水产养殖病害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水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科学合理利用水域资源;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我省渔业跨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科学完善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逐步实现生态健康的养殖业、环境友好的增殖渔业、可持续的捕捞业、先进的水产加工流通业和蓬勃的休闲渔业。
四、主要发展思路
(一)确立“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水”的新理念,靠低碳循环、生态高效求发展
当前,水产业发展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刚性约束日益突出,如果继续走面积扩张的老路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必须摒弃靠稻田挖鱼池和大水面开发来扩充养殖规模的老办法,确立“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水”的新理念,坚持从“以拼资源拼汗水求发展、以扩面积增产量求效益”的传统模式向“靠内涵挖潜调优结构增质效、靠科技创新做强品牌增后劲”的新型模式转变。
1、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以建设渔业生态文明为重要前提,把保护渔业资源放到重要位置。通过先进的生产技术、健康的养殖模式、环保的加工手段、持续不断的资源养护措施来利用好现有资源,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低碳与循环并举。用工业理念谋划水产发展,大力发展低碳、循环渔业,拓展多维发展空间,不断实现由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质的飞跃。以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为平台,大力推广虾稻连作、虾蟹混养、鱼沼果立体循环养殖等先进的生态高效模式,提高投入产出率。要鼓励发展工厂化设施渔业,推广节能降耗设备,减少残饵对水体的污染,减少水产用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养殖用水达标排放。努力实现渔业能量的循环、渔业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的循环、渔业与农业的循环,达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和谐统一。
3、坚持特色与效益共赢。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要求,积极开发特色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小龙虾、螃蟹、鳜鱼、黄鳝等优势水产品,开发大鲵、胭脂鱼、鲟鱼等名贵特色品种养殖,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名特优比重,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产业效益。
(二)顺应“湖泊拆围、水库限养”的新要求,靠内涵挖潜、质效提升求发展
为了落实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社会建设的新要求,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在全省实施“湖泊拆围、水库限养”行动,把水产发展的根本出路放在挖掘现有潜力、提升发展能力上,把发展重点放在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发展质量上。一是向精养鱼池要效益。把实施“精养鱼池改造增效工程”作为提高现代渔业物质装备水平、夯实水产业长远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计划分五年完成200万亩鱼池的改造升级。二是向先进技术要效益。充分发挥我省渔业科技优势,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加快渔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在全省主推十大主导品种、十大实用技术和十大优化模式。在主产县市开展纳米微孔增氧、水质在线监测、养殖用水湿地循环试点,推广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提高水产业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三是向质量监管要效益。切实加强苗种繁育、养殖生产、产品加工等环节的全程质量监控,组织开展水产苗种和产地专项督查整治,做好产品认证和例行抽检工作。向全省统一印发《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生产过程记录簿》,督促养殖户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规程,健全“三项记录”,逐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探索水产资源配置的新机制,靠规模化、集约化求发展
当前我省水产养殖主体分散、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尚未很好解决。一是探索新机制。要在稳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引导水产养殖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参股合营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水面有序流转,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生产关系,变“小而全”为“专而精”,提高生产的集约化水平。二是建设大基地。按照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板块基地和水产大县创建,努力建设一批标准较高的大板块、大基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优势水产品产业带,为加工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为市场提供优质的批量产品。三是连接产加销。要着眼于提高产业化水平,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产品流通和服务业,加快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搞好上下游专业化分工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形成产销衔接、利益共享的发展格局。构筑信息平台,畅通流通渠道,抓好与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连锁超市对接,推进我省优质水产品更多地走向全球高端市场。
(四)围绕“四个一批”的新战略,靠龙头带动、加工增值求发展
要解决我省水产加工业发展不够、不快的问题,把“短腿”变长,促渔业经济提档进位,就必须贯彻省委、省政府 “四个一批”工程的战略决策,把优化水产业加工布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1、壮大龙头带动发展。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资本联合、融资上市等多种手段,引导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提升加工能力,壮大发展实力。
2、打造园区集群发展。要在加快洪湖、潜江两个水产品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的基础上,争取武汉、宜昌、鄂东等水产加工园区纳入“四个一批”建设范围。积极引导优势产品向重点基地集中、基地生产与龙头企业配套、龙头企业向加工园区聚集,充分发挥园区集群发展的示范辐射效应。
3、延长链条深度发展。以水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支持水产加工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联动发展,加快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着力抓好淡水鱼和小龙虾废弃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实现甲壳素衍生品、鱼胶原蛋白、水解氨基酸、鲟鱼鱼子酱等高附加值精深产品的批量生产,扩展应用领域,带动医药、保健、化工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以常规加工为基础、精深加工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条,把我省打造成全球淡水鱼综合利用和甲壳素深度开发的重要基地。
(五)激发做强产业的新活力,靠唱响品牌、经营品牌求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水产强省,必须用品牌集合发展优势,用品牌提升增值效益,用品牌占领国内外市场。
1、整合资源打造名牌。针对我省水产知名品牌不多、叫得不响的问题,要把打造全省统一的知名品牌作为推进渔业创新发展的切入点,整合全省水产优势资源,按照 “五统一”模式,着力打造楚江红小龙虾、梁子牌梁子湖大河蟹、洪湖渔家生态鱼三艘水产航母,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2、挖掘内涵擦亮名牌。要利用历史和自然赋予湖北的资源禀赋和文化底蕴,深入挖掘“三大”水产品牌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元素,以绿色健康为主题,通过小龙虾节、捕鱼旅游节、河蟹美食周、涉渔挑战赛和渔区环保行及文艺创作采风等活动平台,充分展现传统的渔俗文化、浓郁的渔乡风情和现代渔民的精神风貌,充分体现我省鱼虾蟹的生态优势和优良品质,以提升品牌的档次和品位,在国内外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不断放大品牌效应。
3、聚焦宣传唱响名牌。要加大对我省“三大”水产品牌的推介营销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高效传播特性和会展经济平台,开展全方位、多时空的深度宣传,提高我省水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依托三大产业协会和核心企业,搞好产品营销策划,建好营销团队,开展多层次、广领域的推介营销活动,促进我省优质水产品销售尽快实现由卖产品到卖商品、由卖商品到卖名品、由卖名品到卖品牌的转变,让湖北水产品名扬四海,享誉全球。
五、产业布局
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要求,结合我省各地自然条件、养殖习惯以及加工企业分布状况,在稳定发展“青草鲢鳙鲤鲫鳊鲂”等8大常规当家品种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要求,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小龙虾、河蟹、斑点叉尾鮰等三大出口优势水产品和鳜鱼、黄颡鱼、鳝鳅、龟鳖、乌鳢、鲶鱼、青虾、罗非鱼、长吻鮠、鲌鱼、大鲵、胭脂鱼、鲟鱼等特色品种;同时围绕省委、省政府 “四个一批”工程的战略决策,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优化水产业加工布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
(一)出口优势水产品布局
1、小龙虾:围绕全省“楚江红”小龙虾品牌整合和小龙虾加工业的深度开发,在潜江、洪湖、仙桃、鄂州、嘉鱼、监利、孝南、沙洋、应城、黄陂、浠水、天门、新洲、赤壁、蕲春、黄州区、钟祥、汉川、宜城、武穴等地重点建设20个小龙虾工厂化苗种繁育基地和出口基地;在公安、石首、广水、黄梅、大冶、枝江、江夏、荆州区、沙市、阳新、蔡甸、东西湖、汉南、松滋、江陵、团风、当阳、随县、京山、东宝、云梦、大悟、安陆、麻城、咸安、通城、老河口、枣阳、孝昌、襄州等地建30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大力推广“虾稻轮作”、“虾蟹混养”、“名优鱼类与小龙虾混养”等技术。
2、河蟹:围绕全省“梁子牌”梁子湖大河蟹品牌整合打造,重点支持江夏区、鄂州市、洪湖市、嘉鱼县、汉南区、监利县、仙桃市、汉川市、赤壁、大冶市、咸安区、应城市、阳新县、浠水、公安、石首、沙洋、钟祥、天门、新洲等20个县市区。
3、斑点叉尾鮰:围绕全国苗种基地和鮰鱼加工出口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嘉鱼县、长阳县、宜都市、钟祥市、通山、枝江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监利县、阳新县、丹江口市、浠水、随县、京山、老河口、枣阳、赤壁、沙洋、当阳等20个县市区。
(二)特色水产品布局
1、鳜鱼:重点建设洪湖市、江夏区、嘉鱼、鄂州、公安、黄陂、仙桃、监利、石首、汉川市、应城、武穴、钟祥、天门、松滋、沙洋、浠水、蕲春、阳新、通山等20个县市区。
2、黄颡鱼:重点建设公安县、荆州区、嘉鱼、赤壁、新洲区、鄂州、石首、监利县、洪湖、云梦、汉川、天门、潜江、蕲春、黄州、松滋、江夏、黄陂、浠水、老河口等20个县市区。
3、鳝鳅:重点建设仙桃、监利、洪湖、嘉鱼、阳新、汉川、孝南、天门、沙洋、潜江、公安、鄂州、赤壁、咸安区、通城、大悟、广水、蔡甸、武穴、汉南等20个县市区。
4、龟鳖:重点建设应城市、京山县、公安、沙市区、天门市、浠水、孝南、沙洋、黄陂、洪湖等10个县市区。
5、乌鳢:重点建设阳新、嘉鱼、云梦、汉川、沙市区、监利、洪湖、公安、鄂州、蔡甸区、浠水、黄梅、大冶、沙洋、当阳等15个县市区。
6、鲶鱼:重点建设监利、公安、嘉鱼、枝江、当阳、丹江口、麻城、天门、随县、阳新等10个县市区。
7、青虾:重点建设黄梅、监利、嘉鱼、鄂州、大冶、江夏、阳新、赤壁、洪湖、沙洋等10个县市区。
8、长吻鮠:重点建设石首、洪湖、长阳、钟祥、蕲春、夷陵区、当阳、宜都、枝江、汉川等10个县市区。
9、鲌鱼:重点建设丹江口、大冶、公安、当阳、宜城、黄梅、嘉鱼、咸安、江夏、鄂州等10个县市区。
10、罗非鱼:重点建设英山、天门、浠水、沙洋、潜江、钟祥、赤壁、应城、洪湖、襄州等10个县市区。
11、大鲵:重点建设宣恩、咸丰、恩施市、竹溪、房县、竹山、丹江口、嘉鱼、当阳、夷陵区、五峰、京山、神农架、东西湖、郧西等15个县市区。
12、胭脂鱼:重点建设孝南、东西湖区、荆州区、嘉鱼、当阳等5个县市区。
13、鲟鱼:重点建设荆州区、宜都、长阳、当阳、蔡甸、麻城、仙桃、洪湖、广水、沙市区等10个县市区。
(三)水产加工业布局
在加快洪湖、潜江两个水产品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的基础上,争取武汉、黄冈、宜昌、鄂州、仙桃等水产加工园区纳入“四个一批”建设范围。积极引导优势产品向重点基地集中、基地生产与龙头企业配套、龙头企业向加工园区聚集,充分发挥园区集群发展的示范辐射效应。
六、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物质装备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以精养鱼池升级改造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渔业养殖机械、水质监控处理设备和设施,全面提高水产养殖业装备水平。按照政策引导、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资金整合、连片改造、统一推进的原则,对全省精养鱼池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重点对集中连片的精养鱼池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更新养殖设备,引入现代科技,有步骤地建成一批“吨鱼塘、万元池”,使其达到进排水分开、池埂坚固抗灾、渔业三机配套、养殖用水达标排放、养殖环境优美的标准,成为增产增收的主要阵地和优质水产品的主要供应地。
(二)实施水产良种建设工程,建设苗种产业大省
苗种体系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未来5年,我省将重点建设一批优势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更新换代现有种质退化的亲本,引进、培育一批名特优新品种,全面提高全省优质品种种质保护能力和良种生产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保障渔业生产。同时积极扶持省内苗种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15年,使全省水产苗种生产能力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500亿尾,在巩固常规品种苗种产能第一的基础上,实现黄鳝、鳜鱼、河蟹、龟鳖等主要名优品种苗种自给自足,实现苗种产业大省目标。
(三)实施质量安全工程,打造健康生态渔业
1、建立健全全省水产品质量监管检测网络。从2011年起,以现有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为基础,重点配置水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努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缺监管机构、缺检测设备、缺经费投入、缺专业人员等问题。
2、全面实施健康养殖达标行动,实施养殖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提升健康养殖基础能力,稳步推进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生产。
3、完善渔业养殖技术标准,规范健康养殖操作规程。统一印制《湖北省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生产过程记录薄》,逐步在大型养殖基地实行水产品可追溯制度,做到养殖生产环节全透明,产品可追溯。
4、全面推广健康养殖高效模式。大力推广小龙虾野生寄养、虾蟹混养、鱼藕共生、种青养鱼等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渔民健康养殖技术的应用能力,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渔业发展模式。
5、抓好水产品投入的监管。严禁使用违劣苗种、违禁药物和饲料,严格执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立水产品投入公示制和准入制,实行水产品上市休药期和产品检验苗种检疫制度。
(四)实施科技兴渔工程,打造渔业科技强省
1、建立产、学、研、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积极整合我省渔业科技力量,加快渔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通过与科研院所联盟联姻的方式,提高水产业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使我省资源和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与市场竞争优势。
2、加强科技攻关。积极争取科技项目,集中优秀科研单位和科技人才进行技术攻关,解决好制约我省水产发展的诸如小龙虾、黄鳝人工繁育、小瓜虫鱼病防治等关键技术。
3、鼓励企业参与技术研发,尤其是水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5个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研发中心。
4、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重点解决水产技术服务在基层难以落实的问题,努力充实与水产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乡镇水产基层服务队伍,保障水产公益性服务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建立行政和专家、技术指导员以及广大示范户互动的网络体系,使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池、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全面构建渔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通道。
(五)围绕“四个一批”工程,做大做强加工龙头企业
要认真落实“四个一批”战略,强化政策扶持、银企对接措施,加快洪湖、潜江、武汉、宜昌、鄂东等水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步伐,力争到2015年洪湖、潜江两大加工园区加工产值分别超过50亿元,武汉、宜昌、鄂东等加工园区加工产值分别超过20亿元。同时,要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引导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联盟合作,组建淡水水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加快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应用,支持其做大做强。重点抓好小龙虾和淡水鱼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其高附加值产品的批量生产与上市销售,不断壮大精深加工实力,实现水产品精深加工的新突破。
(六)实施品牌唱响工程,全力打造湖北三艘品牌航母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大力整合现有水产品牌,全力唱响“楚江红”小龙虾、“梁子牌”梁子湖大河蟹、“洪湖渔家”生态鱼三艘水产品牌航母。引导和支持省小龙虾产业协会、省河蟹产业协会、省渔业产销协会等三个协会,依据协会章程,规范协会运作,搞好品牌产品包装和营销策划,建立稳定的直销网络。努力做好与国内知名超市、餐饮、宾馆的对接,在不断开拓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实施三大水产品牌航母远航工程,在海内外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不断放大品牌效应。继续依托国内外主流媒体,开展三大品牌的深度系列报道,进一步提升和扩大三艘品牌航母的市场竞争力。继续支持荆州淡水渔业博览会、潜江小龙虾节和梁子湖大河蟹展示交易会,提高渔业展会层次,充分发挥会展经济作用,提高湖北水产影响力。
(七)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
专业合作组织是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的最佳形式,是普及生产技术的重要载体,是抵御市场风险的强有力依靠。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推动发展渔户联合与合作,促进渔户由分散经营向合作经营转变,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大力扶持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在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流通领域,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渔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渔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强化协会的服务功能,加强行业管理,有效的引导行业良性发展,为渔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使合作社成为连结千家万户与市场和企业对接的桥梁和纽带。
(八)实施渔业资源养护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渔业是一个资源环境依赖性很强的产业,生态环境是渔业的立业之本。只有全面推进生态渔业建设,才能实现渔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1、努力修复渔业生态。在继续严格执行现行禁渔期制度的基础上,将禁渔期制度扩大到所有大江大河大库等大水面。根据水生生物资源现状,制订渔业资源增殖规划,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开展增殖放流工作。逐步实行限额捕捞制度,加强渔获物起捕标准和渔具网具使用管理,保护经济鱼类幼体及种质资源。逐步在重要水域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科学开发湖泊、水库的养殖功能,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促进保护。对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的水域,要采取生物控制、放养滤食鱼类、底栖生物移植和植被种植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2、实施“湖泊拆围、水库限养”行动。全省大水面水产养殖将逐步由人工高密度养殖转变为以“人放天养”的天然增殖为主,适量的人工养殖为辅,同时全面禁止投肥养鱼,以恢复湖泊水库自身的生态功能。洪湖、梁子湖、丹江口水库等涉及饮水安全及生态安全的大湖大库要坚决推进拆围和限养工作。
3、加大保护区建设力度。健全完善现有各级各类保护区,同时将采取分级分层次建设的办法,鼓励各地市根据需要建设保护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保障遭受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补偿和修复。
(九)加强渔政管理,建设平安和谐渔业
1、加强渔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一是积极争取渔政执法队伍全部实行参公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要加强《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要加大投入,抓好渔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执法手段;四是要做好各重大水域的渔业资源保护和发展的规划,尤其是长江、汉江、大型湖泊等重要水域资源的规划和管理。五是加强渔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创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2、加大渔政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环境。一是搞好“两禁”工作。实施好“长江、汉江禁渔期管理制度”和“小龙虾禁捕令制度”,妥善安置好禁渔期渔民的生产生活,确保渔区社会和谐。二是定期组织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渔业“打非”行动,对长江、汉江及通江水域、大河大库实施电、毒、炸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巩固禁渔成果;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违规养殖和违规用药的查处,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规定,对违规实施投肥(药)养殖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3、维护“五项安全”,建设平安渔业。强化渔业资源安全、水域生态安全、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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