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2年县级补贴实施情况报告

时间:2023-01-05 11:47来源: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鹤峰县2022年度县级补贴实施情况

2022年以来,为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农业和农机化工作实际,继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科学操作、规范操作、透明操作”的方针严格补贴操作程序、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严格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购机方式,层层开展农机补贴宣传、抽查、核实、公示、审批等工作,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22年补贴实施情况如下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141.4260万元,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426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县共录入补贴资金202.3490万元,录入各类补贴机具792(套),受益农户556。其中:动力机械1台套,补贴额1.36万元;耕整地机械236台套,补贴额17.879万元;果菜茶初加工机械297台套,补贴额149.200万元;糖油粮初加工机械1台套,补贴额0.600万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6台套,补贴额15.1600万元;其他机械(茶叶色选机)1台套,补贴额4.8万元;收获机械81台套,补贴额4.69万元,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42台套,补贴额2.635万元;田间管理机械91台套,补贴额5.6万元,畜牧机械6套,补贴额0.425万元。

2022年6月7日结算第一批次补贴资金75.2250万元;

2022年10月25日结算第二批补贴资金90.8540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结算第三批补贴资金25.3470万元;

2022年全年共结算补贴资金191.4260万元。

2022年超录资金10.9230万元待2023年资金下达后再予以结算。

根据鄂农计发[2021]13号文件《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制订了《鹤峰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全县农机购机补贴专题工作会议,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严把“补贴资金审批关、申报资料审核关、购机核查关、录入结算关”,实现了购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根据补贴机具档案,采取上门查访、电话问询等方式,进行跟踪调查回访对有质量问题的机具及时维修调换,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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