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总结

时间:2025-01-21 11:48来源: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鹤峰县202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为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农业和农机化工作实际,继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科学操作、规范操作、透明操作”的方针,严格补贴操作程序、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严格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购机补贴方式,层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抽查、核实、公示、审批等工作,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24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5万元,去年结转62.568万元,合计可使用补贴资金437.568万元。截止20241231日,我县共录入补贴资金327.637万元,已兑现补贴资金327.637万元,录入各类补贴机具1576(套)受益农户979其中:耕整地机械482台套,补贴额36.588万元;果菜茶初加工机械639台套,补贴额265.55万元;农用动力机械4台套,补贴额4.95万元;收获机械267台套,补贴额8.24万元,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56台套,补贴额5.345万元;田间管理机械126台套,补贴额3.764万元,种植施肥机械2台套,补贴额3.2万元

20246月30日结算第一批补贴资金93.12万元

20241031日结算第二批补贴资金216.252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结算第批补贴资金18.265万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444)精神,制订了《鹤峰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农机购机补贴专题工作会议,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严把“补贴资金审批关、申报资料审核关、购机核查关、录入结算关”,实现了购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根据补贴机具档案,采取上门查访、电话问询等方式,进行跟踪调查回访,对有质量问题的机具及时维修调换,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鹤峰县农业农村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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