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始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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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和建始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审核确定,承担建始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为恩施自治州金属报废汽车回收建始分公司。
企业名称:恩施自治州金属报废汽车回收建始分公司
地 址:建始县长梁镇黄土坎村4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跃进 13635760816
建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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