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2023年度实施粮食烘干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示

时间:2024-01-11 15:34来源: 梁子湖区2023年度实施粮食烘干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示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粮食局 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办2022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的的通知》(鄂办农〔202364)、《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烘干能力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农发函202316文件要求,梁子湖区抓紧该项目实施

经乡镇推荐,主体自主申报,报请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评定,拟定鄂州市伟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梁子湖区沼山镇东井村25号)承担实施。该烘干中心于20232月底申报开工建设,20235月初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占地1.6亩,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主体烘干设备为湖南农友盛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5LS-410型偱环式烘干机(30/组),配套生物质热风炉3台,安装北斗智能终端3台,项目烘干设备主体投资50.4万元。项目实施时间,执行标准,环保、用地手续等均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当年投产,烘干粮食762批次4275.73吨,为周边农户减损粮食15%以上,实现了较好的预期目标。

20231219日经由主体申请,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同意,由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鄂州市伟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进行了验收项目设备投资60万元,项目实施时间,执行标准,环保、用地手续等均符合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区财政局拟通过国库支付平台直接支付9万元补贴给鄂州市伟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专项用于该烘干中心建设。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积极开展粮食烘干能力提升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及时公开补贴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较好地完成了梁子湖区2023年度粮食烘干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已使用粮食烘干能力提升建设补贴9万元,执行率为90%。

2项目建成当年烘干粮食762批次4275.73吨,烘干能力提升90/批次,辐射梁子湖全区及大冶市、咸宁市、武汉江夏等周边地区,为周边农户年减损粮食650吨以上,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以上情况敬请广大农民群众监督,如有不实或违纪违规现象,可向沼山镇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沼山镇政府办:027-60660200

          区农业农村局:027-606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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