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农用(植保) 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农用(植保)
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
鄂农通告〔2026〕5号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论证,测算调整了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喷杆喷雾机部分档次补贴额,公示无异议,现予以通告。
本批补贴标准自2026年3月6日起执行。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相关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附件: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机具部分档次补贴额一览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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