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蕲春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省财政厅分两批共拨付蕲春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45万元。2020年超录补贴资金145.209万元,超录资金已在2021年补贴资金中结算。截至目前已结算兑付三批补贴资金743.22万元(余1.78万元未结算)。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县农业农村局按补贴政策要求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实现了高效、规范、廉洁运作。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购机补贴实施情况
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全年已完成购机补贴资金662.032万元,超录补贴资金62.241万元。超录资金在2022年补贴资金中结算。签订指标确认书1015份,受益农户868户,新购置农业机械941台套;报废农机具79台套(其中收割机66台、轮拖1台,插秧机12台,使用报废补贴资金:57.24万元)。全年新购机具:大中型拖拉机101台、谷物联合收割机90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3台,耕整地机械596台,田间管理机械89,谷物烘干机1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9台。带动农民直接投入2487万元,使我县农机机具结构得到不断优化,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
报废农机具79台套(其中收割机66台、轮拖1台,插秧机12台,使用报废补贴资金:57.24万元)。
二、主要做法
1、狠抓源头管理。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岗位承诺制、投诉和信访处理制度等。明确岗位职责。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积极组织监理和购机办工作人员到户或微信视频核实补贴机具。
2、严把重点工作。一是县财政局和县农机部门联合制定了《蕲春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二是强化宣传,信息公开。三是按照专人专机进行补贴信息录入工作,确保补贴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安全保存。四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管核查。五是公布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六是严把牌证办理和技术培训关。七是制定《蕲春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监督机制建设,时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八是档案管理规范。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每完成一批资金结算任务后,及时对购机档案进行编号整理装订归档。
三、实施效果情况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民购机积极性高涨,我县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加快提高,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2021年我们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推广了高性能收割机、插秧机、无人植保飞机、播种机械及农机深松等农机化新技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提高了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开展“订单作业、跨区作业”,扩大了农机服务作业规模,使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实现了双赢。同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农民使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尤其是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也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机社会服务组织。随着先进的农机装备的发展,全县农机作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蕲春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202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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