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置补贴实施报告
蕲春县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实施报告
根据开展绩效考评要求,县农业技术促进中心对2023年实施的农机购机于应用补贴工作进行梳理,实事求是的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绩效自评,现将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分两批共拨付蕲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与1125万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一)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2023年省财政厅分共拨付蕲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25万元。2023年拨付补贴资金812.254万元(含2022年超录90.4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助推脱贫、注重绩效、统筹兼顾”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为保证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效果,充分发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环保节约可持续发展,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狠抓源头管理。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岗位承诺制、投诉和信访处理制度等。明确岗位职责。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积极组织监理和购机办工作人员到户或微信视频核实补贴机具。
2、严把重点工作。一是严格按《蕲春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二是强化宣传,信息公开。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管核查。四是公布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五是严把牌证办理和技术培训关。六是完善监督机制建设,时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七是档案管理规范。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每完成一批资金结算任务后,及时对购机档案进行编号整理装订归档。
(三)农机购置成情况分析
1、购机补贴实施数量指标。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签订指标确认书956份,受益农户979户,新购置农业机械982台套;报废农机具40台套。全年新购机具:大中型拖拉机114台、谷物联合收割机61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17台,耕整地机械560台,植保无人机19台,谷物干燥机7台。
2.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补贴的牌证机具办理牌证率100%,补贴验收合格率100%。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抽查合格率100%。
3.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全年完成四批补贴结算资金,共计812.25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兑付率达100%,做到了资金的及时拨付。
4、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带动农民直接投入32000万元,使我县农机机具结构得到不断优化,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使我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53%。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侧深施肥机的使用,减少了对田地的污染,改善了人居环境,生态效益明显。
(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效果自评情况
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将农机补贴工作与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以及农机推广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了扎实而有效的工作,依托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加速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农民使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尤其是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同时也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机社会服务组织。随着先进农机装备的发展,全县农机作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在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通过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广大购机户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反映都比较满意,对2023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综合评价良好。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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