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洪湖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农机服务中心,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速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详见附件1),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报废种类、报废条件及回收企业
(一)报废种类。我市补贴报废机具的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类机具。
(二)报废条件。申请报废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三)回收企业。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通过公开择优的方式,确定荆州市物资再生利用管理总公司洪湖分公司(地址:新堤乌林大道180号,电话:2218228)为我市农机报废定点回收单位。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三、规范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部分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申请报废。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报废老旧机具前,应携带机具来源合法证明材料,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申请报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确认机主及其报废农机的纸质信息属实后,机主将待报废农机交售给定点回收企业。
机具合法来源证明材料除机主身份证明、机具铭牌照片外,还须提供以下3种材料之一:(1)农机牌证或行驶证;(2)原始购机发票;(3)购机补贴办理资料或农机安全监理备案资料。改装、拼装、来历不明、无铭牌或铭牌污损、无出厂编号、无车架号的机具不予受理。
(二)注销登记。
1.企业回收。定点回收企业接收到待报废农机后,应及时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出核验申请,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报废机具现场核验,进行人机合影、铭牌照相。核实无误后,填写《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详见附表2)、《湖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一式四联(以下简称《确认表》,详见附件3),并签章。
2.拆解销毁。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时必须通过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全程记录。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等原始资料,以及拆解农机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过程进行现场监管。
3.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拆解销毁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章,第一联自行留存,第二联交给回收企业存查,第三联和第四联交给机主存查和申领补贴。
(三)兑现补贴。
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4)和身份证明,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申请报废补贴,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将相关资料汇总后分季度报送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申请兑付补贴资金。
为兼顾当地农机从业者的报废和新购机需求,农机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可以分开实施,但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得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报废补贴资金不得超过购机补贴资金的30%。
四、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董本福为组长,副局长李友森、李显军为副组长,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洪湖市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5)。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农机报废工作主体,负责农机报废机具来源证明材料真实性审核、报废机具回收拆解全过程监管;负责农机报废资料存档;负责农机更新机具牌证的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农机报废补贴和农机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受理、补贴公示、资金兑付等工作,负责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管。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推动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股室按照各自职责要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禁止回收企业销售报废农机整机及零部件,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回收企业应依据当地废旧金属市场收购价,支付机主报废农机残值,不得随意压低残值折价,切实保障机主利益。
附件:1.湖北省报废机具的种类及其补贴标准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湖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4.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5.洪湖市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洪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