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202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监利市202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6-04-08 11:07来源: 监利市农业农村局

监利市202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情况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8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78万元,省级资金22万元2024年度结转300万元,实际2025年我市可使用补贴资金为2800万元。

中心严格按照《监利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高效规范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提高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心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并积极与财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做好结算资料复核、签章、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为突出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中心优先保障粮食烘干设备、植保无人机及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新型农业机具的补贴。

2)下达及时性。中省在2025达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78万元。

3)拨付合规性。财政局对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4)使用规范性。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要求,实施补贴资金。

5)执行准确性。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占用、挪用、整合、截留等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共受理补贴申请2102份,受益农户1054户数,补贴机具2591台,使用补贴资金3536.21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6.29%。全年累计兑付资金2589.92万元,拨付比例92.5%。

2025年全市农业机械保有量达1.53万台套,增长4.7%;农业机械总动力超过188.1万千瓦,增长0.39%;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18%,稳居我省上游水平;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89.43%;粮食烘干设备保有量达835台套,粮食烘干批次处理能力达1.95万吨,增长23.1%;装备北斗终端1960余台套,辅助驾驶系统50余台套。

(四)绩效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5年全购买各类农机具台2591(套)

2)质量指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纳入牌证管理,办理牌证率达到100%。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 85.18%同时做好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公开栏抽查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全年补贴进度达到100%

4)成本指标。受益农户或组织105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极大改善了我农机装备条件,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产业增效。

2)社会效益。全无农机事故发生。

3)生态效益。补贴机具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率。

4)可持续影响。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农机作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促进了农机转型升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调查,2025年购机农户及组织对本项目实施满意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5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种植业生产应用的农机具补贴为主,在水产、畜牧、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机具补贴较为缓慢,有些种养户相关补贴政策不了解,推广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继续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精神,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机推广力度。瞄准当前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大田作物机械化生产的短板环节,打造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破解难点,主攻重点,推出亮点。努力在机插、烘干、秸秆还田等薄弱环节发力,继续扩大中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开展系列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推广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推广效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规范实施,该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以后项目实施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评,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调查摸底,实行阳光操作,严肃工作纪律,狠抓项目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进农机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在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尚未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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