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查工作

时间:2018-12-06 11:09来源: 大冶市农机局购机办

根据部省有关购置补贴文件精神,结合《大冶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冶市农机局印发了《关于规范乡镇农机中心入户核查工作的通知》,对乡镇农机中心负责的入户核查工作重新进行了规范。

一、明确入户核查的对象:各乡镇中心的入户核查对象为户籍在本乡镇的购机者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本乡镇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所购机具。

二、抓实入户核查关键点:

一是入户核查关。必须做到“见人、见机、见机具永久铭牌”,必须仔细核对机具品牌、型号、出厂编号,确保与购机办公示数据的一致性;入户人机合影,取得铭牌图像,在入户核查表中如实填录购机数量、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编号,补贴资金申请表编号等相关信息,入户核查表中核查人员、中心主任栏必须由本人签字,核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今年对人机合影进行改革,人机合影必须由核验人员、购机者与机具合影;各乡镇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入户核查的人机合影,铭牌图像上传局购机办,并把纸质入户核查表报送局购机办;对见人未见机的应查明原因,群众签字确认,如实上报。

二是信息公示关。在购机者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公示栏,对购机者购机信息进行全部公示,并附上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情况拍照上传购机办;对公示中反映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上报。

三是核查资料归档关。各乡镇中心对购机办每批公示的购机者及其机具信息要及时下载汇总存档,准确掌握新机具购置情况,对入户核查所取得的电子档和纸质资料存档备查。

三、全面压实核查责任。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入户核查人员对核查结果负有直接责任,乡镇中心主任承担领导责任;若发现核查人员未到位、未尽责,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流失或重大不良影响,在单位年末“以钱养事”考核中扣分,并追究核查人员责任。

通过规范实施入户核查工作,各乡镇中心按“三关”要求完成了2018年前三批入户核查工作,做到了核查人员深入机具所在地现场核实,按要求报送入户核查电子档和纸质资料,扎实搞好村级公示;查实已验机、已申报、由于质量原因群众退货的拖拉机一台,已验机、已申报、群众延期提货拖拉机一台,与大冶市农机局电话核查和重点核查掌握的情况一致,并进行了相应处置,确保了群众购机的真实性和国家惠农资金的安全。

大箕铺镇农机中心核验人员深入乡村核机

大箕铺镇农机中心在购机者所在地行政村公示购机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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