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根据《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潜江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推动普惠共享,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补贴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分两批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1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1430万元,第二批资金591万元),2020年超录资金196.682万元,全年可使用资金1824.318万元。全年共补贴各类机具1148台,其中,轮式拖拉机248台,履带拖拉机36台,履带旋耕机59台,水稻插秧机19台,旋耕播种机7台,植保无人飞机87台,联合收割机230台,粮食烘干机53台,饲料混合机6台,饲料粉碎机5台,组合米机25台,田园管理机11台,微耕机7台,打捆机7台,配套机具348台;使用补贴资金2008.654万元(其中报废补贴119.92万元,报废机具120台),超额实施补贴资金184.336万元;受益农户764户。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了“潜江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管。制定了《潜江市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潜江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等文件,切实做到科学、高效、规范、廉洁。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为扩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我局及时就今年的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一是在各区镇街道通过发布公示、散发资料等形式对这项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宣传材料1100余份,在全市各区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了张贴。二是利用潜江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及时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让农民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为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核验人员按照《潜江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试行)》有关要求,对购机者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检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对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重点机具进行现场实物核验;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非重点机具,在补贴资金兑付后根据实际情况按5%的比例抽查核验;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安装设施类不可移动机具由局与购机者协商核机地点,预约上门核验。让申请农户心服口服。真正感受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格监管,完善机制。一是组织人员先后到经销商处落实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严查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督促经销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二是设立农机补贴监督投诉电话,明确专人接听,对反映农机补贴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等问题,及时核实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落实措施,优化服务。一是整合工作环节。集中在“一站式”服务大厅为补贴农户提供现场核机、补贴信息录入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二是优化服务,实行高效办结制。对办理补贴的农民,热情接待,耐心服务,并且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办理补贴手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实现补贴服务系统常年开放,将部门审核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将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将资金兑付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让农户尽快享受政策实惠。三是积极推广“手机报补APP”。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宣传并协助(指导)机手通过“互联网+购机补贴”模式申办补贴。通过宣传运用“网络申补”——湖北农机购置补贴APP这一创新型“互联网+购机补贴”报补模式,及时解决了农机手农忙申报难问题,有效促进了“网络申补”与便民服务相互结合。全年成功办理手机申报261件。四是公布咨询电话。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购机补贴电话,方便了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报废机具种类太少、部分机具报废补贴标准过低,影响农民报废更新积极性。
(二)意见建议
增加(如轻型履带拖拉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植保无人飞机)、提高报废更新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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