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23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竹溪县2023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
工作总结
2023年,在省、市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竹溪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2022年湖北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农业产业,依法依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应用补贴政策,现将农机购置补贴应用补贴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应用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我县可用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和应用补贴资金合计377.731万元,(其中当年下达中央补贴资金18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45万元,上年结转152.731万元)。2023年我县全年共受理农机具补贴申请1434份,受益农民1333户(含农机合作社),补贴机具1649台(套),补贴资金89.054万元。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受理报废更新补贴12份,补贴8.45万元。
二、资金兑付及操作流程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县完成补贴资金结算四批,补贴资金89.054万元。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按照“先购后补”的流程严格操作。将申请补贴受益对象定期在县级补贴信息公示栏和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补贴办理人员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再由财政局抽查核实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受益对象的银行卡中。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每批次拨付经规范的政府廉政五级承诺会签后,由财政局下达拨付指令,经银行直达个人账户。对单机补贴额超过5000元的全部进行了现场核验;5000元以下的按20%的比例进行了电话抽查核验,核验结果全部存档。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了对农机补贴工作的领导,安排有副局长分管农机补贴工作,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农机补贴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宣传农机补贴政策。一是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已张贴挂图215份、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二是结合农机培训示范推广宣传。通过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活动宣传补贴政策;三是发动农机经销商宣传。召开了有农机经销商参加的补贴工作培训会,要求农机经销商大力宣传补贴政策。四是通过自媒体宣传。在农机补贴工作群、用户群、农机手群中宣传补贴政策、办理工作流程。经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理流程的知晓率达到了99%以上。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严格按《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继续推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补贴受理全部在县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加强对机具的抽查核验和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做好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及年度补贴落实情况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省农牧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鄂农规〔2017〕1号)精神,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加大违规套取行为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从严处理。县农业农村局设置并对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补贴工作的监督;县纪委监委也对大数据反映出来的农机补贴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民购买力不足、农机投入回收期长等诸多因素制约,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高,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慢。
(二)小型农机具未纳入报废补贴范围(如:微耕机),造成报废补贴使用量小。
五、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推广力度。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围绕特色产业,依托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大力开展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强化信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寻求部门合作,采取引进、试验示范再推广的方式,加快农机化补短板。大力推广粮食烘干设备、林果茶机械、畜牧机械、设施渔业机械及其他成套设备,服务产业化发展。形成以推广促补贴、以补贴拉动推广的机制。
(二)狠抓政策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应用补贴政策。积极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宣传,抓住季节到乡村场院进行农机补贴政策宣讲、信息咨询,通过开展机具展示、义务检修、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等活动宣讲农机补贴政策,接续推动农机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补齐宣传短板。
(三)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农机补贴工作,争取各级领导对补贴工作的支持。结合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争取出台对农机化发展的有利政策,提高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四)规范办理补贴。在新的补贴方案出台前,持续落实《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通知》,严格补贴办理程序,严把机具核验、补贴审批关,坚决杜绝违规办理补贴、错办补贴及其他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省厅新方案出台后,严格按新方案落实。
竹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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