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水市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2021年广水市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时间:2021-11-03 17:00来源: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广农发〔2021 号             


农业农村 财政关于印发广水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办(工业基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局机关相关股室、局直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现研究制定了《广水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广水市农业农村          广水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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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实施重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我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助力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是突出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积极探索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新产品补贴试点。加大节能环保、精准高效、智能复式农机具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的支持力度。二是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拓展北斗终端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范围,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确定2021-2023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3大类31小类107个品目。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精神按年度予以调整。

(二)补贴机具资质要求。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按《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2021年起,省农业农村厅将对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旋耕机等品目的部分档次产品逐步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三)最高补贴限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省农业农村厅分批制定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购机者根据一览表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组织调查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资金分配与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按照“突出重点、助推乡村振兴、注重绩效、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我市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使用、合理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如若出现申报购机补贴资金大于中央财政下拨广水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的情况,在突出重点,优先补贴农村贫户、残疾人及受上年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优先补贴之后,按申报的先后顺序,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逐步纳于补贴范围,如若出现因农机产销企业以承诺购机补贴为诱饵诱导农民购机并私下提前垫付购机补贴资金,导致购机者不主动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申报购机补贴,农机部门应防患此类问题,约谈农机产销企业,督促农机产销企业限期通知购机者及时申报补贴手续,若愈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如若购机者补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存在问题或镇办、工业基地农机管理人员入户核查发现问题,农机部门要及时停止兑付补贴。中央农机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农机化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出停止办理补贴的通知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8号)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财政部门应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五、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1. 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购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鼓励使用非现金方式交易),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开具全额机打发票,发票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车架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者,应先行在广水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购机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证明)、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有关的牌证材料、购机补贴核验人员的核验证明材料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申请补贴的系统录入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人员应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补贴申请手续应由购机者本人办理,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补贴资金申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时,有关经办人员要认真负责审核相关补贴资料,并对所经办事项承担主体责任。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审验公示。核验人员应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有关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购机者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可移动机具统一在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合规性审核检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核机者要认真核实购机农户身份证、购买机型、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出厂编号、购机发票等是否与补贴信息一致。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验完成后核验人员应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写明核验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对于不可移动的机具核验,由购机者申请,由购机补贴项目负责人安排人员上门核验,核验要求同上对于单台补贴额5000元以上重点机具,除在录入前核验外,在每批补贴资金兑付前由各镇办、工业基地农机管理人员进行逐台入户核验;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非重点机具,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抽查核验,做到“四见”,拍核查人员与被核查机具合影照片、填写入户核查表,并签署入户核查意见。人机合影照片、入户核查表送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提交兑付补贴资金相关材料

)兑付补贴。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上报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资料归档。补贴机具纸质购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归档材料包括: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2.农机购置补贴告知承诺书;3.其他证明材料(供货单位开户许可证、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等)。

)退货处理。凡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经销企业应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提交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作废该申请。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应将补贴款退还财政部门,级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并加盖公章、经销企业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后方可退货,同时须及时告知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退回的补贴资金由财政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退货档案材料由经销企业交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保存。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全面推动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广水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广水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定、部门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中心。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积极推广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产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支持金融机构面向购机者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提升农民购机用机能力。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购机补贴政策,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年度公告近三年本市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不得泄露购机者身份证、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鄂农规〔20171号)等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行动,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产品补贴资格、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农业农村财政局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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