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报告
今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第二年,我县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及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转变农业化发展方式,调整农机化装备结构,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促进农机综合能力提升”的目标,合理安排补贴资金,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现将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省局分三批下发到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98万元(第一批1000万元,第二批834万元,第三批164万元)。截至2022年1月3日止,共补贴各类机具2511台,受益户数1559户,补贴资金2346.951万元(其中报废补贴27.66万元,补贴机具23台),超录资金468.924万元。动力机械481台(拖拉机),补贴资金858.12万元;耕地机械789台,补贴资金115.974万元;收获机械295台,补贴资金784.3万元;果菜茶初加工机械4台,补贴资金0.44万元;粮油糖初加工机械40台,补贴资金109.49万元;种植施肥机械321台(其中插秧机244台),补贴资金324.27万元;畜牧机械39台,补贴资金5.85万元,田间管理机械264台,补贴资金50.622万元;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270台,补贴资金66.225万元;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8台,补贴资金4万元。
二、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农业农村局党组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农机工作的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补贴机具及补贴准、补贴对象的确定、补贴购机程序、补贴资金兑付、退货规定、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明确了风险表现、防控措施、责任主体,形成了履职有标准、教育有载体、预警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网站新闻媒体、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知情率,扩大了农民的知情权,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二是针对全面实行普惠制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我们在省局网站上公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度及补贴农户信息表。三是在县补贴办公室设立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企提出的相关问题的问题。
(四)规范程序操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农村部“四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农村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省局的相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认真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省、市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没有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有效进行,一是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财政、农机等部门的监管职能,负责督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根据省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大补贴机具核实力度,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核实率达到100%。
(六)加强工作配合,提高补贴工作效率。
围绕政策稳定实施,在补贴资金申领与兑付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项上做了一系列便民利企具体举措,一是继续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没有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三是按照省方案要求,5天公示到期后,就办理资金兑付,让农民尽快享受政策实惠。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新冠疫情的反复影响,无法按时审核补贴资料,导致资金发放不及时;二是无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经费,购置补贴工作投入的人员多,工作量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就成了最突出问题。
随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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