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2019-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曾都区2019-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关于开展近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对全区2019—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这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自查工作,要求具体、内容明确。我中心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促进自查工作有条不紊高效开展。
(二)有效开展。按照省厅自查通知相关要求,我们认真梳理近三年中央财政预算资金,从资金安排、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等方面开展调查,并对2019-2021年购机补贴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摸清了购机补贴实施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补贴资金以财政直拨的方式拨付到农户所提供的账户中。补贴标准按照省厅制定的标准执行,购机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
1、2019年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省厅下达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00万元(610万元+调剂资金500万元),申请补贴资金979.016万元(其中报废补贴55.4万元),兑付资金979.016万元,结余资金130.984万元,共补贴各类机具1047台(不含报废),受益户数509户(不含报废)。
2、2020年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省厅下达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0.984万元,2020年可用资金550.984万元。年度申请资金682.419万元(其中报废机具26台,使用资金35.95万元),兑付资金550.724万元,结余资金0.26万元,共补贴各类机具734台(不含报废),受益农户478户(不含报废),还有131.695万元因当年补贴资金不够,已在2021年优先兑付。
3、2021年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省厅分两批下达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8.773万元(第一批452万元,第二批166.773万元[含企业违规退款1.77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0.26万元,去掉上年超录资金131.695万元,2021年可用资金487.338万元,年度申请补贴资金533.823万元(含衔接资金45.559万元,报废机具71台,使用资金35.07万元),兑付资金487.303万元,未兑付资金46.52万元,共补贴各类机具524台,受益农户367户,未兑付资金将在2022年资金中优先兑付。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也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政策宣传还需加强。有些农民对农机补贴政策了解不多甚至不知道购机还有补贴,也不清楚如何申领补贴,对补贴新机具更是知之甚少,有些农民虽然在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了字,补贴手续齐全,但事后入户核查的时候说不清所买农机具的补贴情况。
2、存在差价购机现象。农机补贴本是一项惠农政策,目的为减少农户购机成本,但有的购机者与经销商达成一致,采取差价购机,银行卡抵押给经销商,补贴资金到户后由农户将补贴款给经销商,导致购机者并不清楚补贴情况,也不能保证购机者的利益。
3、资金结算进度滞后。农民购机后,先将机具运至我中心大院进行验机,在上网录入后资金结算前,会按比例进行入户抽查核机,着重对一户多机、城区户口、补贴比例高等情况进行核查,甚至有的机具需要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才能核查,核查没有问题后再兑付补贴资金,由于我中心业务科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核实时间相对较长,导致结算进度滞后。另一方面在每年度初,购机补贴资金文件下达后,需要写资金使用报告至区政府审批,审批时间相对也较长,导致资金结算进度滞后。
4、存在补贴比例畸高及生产日期在鉴定证书日期之前等现象。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正常现象,我们及时向省厅反馈,并约谈经销企业进行警告,作废相关补贴申请,对已兑付的补贴(生产日期在鉴定证书日期之前)已建议省厅向相关生产厂家追回补贴。
4、缺少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工作经费向当地财政争取配套资金有难度,建议省级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与购机补贴资金同时下达。
三、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手机APP客户端申报,提高补贴申领的便捷程度,杜绝违规操作,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
优化补贴资金兑付,及时向区政府申报资金使用报告,按照省厅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限里,向区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发放。
不断提升更新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熟悉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细化操作规程,保证购机补贴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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