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天门市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为1638万元、第二批1480万元,两批合计3118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包括农机报废更新和农机购置补贴二项。已完成结算3094.69万元,其中报废更新5台,使用资金3.5万元;补贴各类机具1833台(套),受益农户1264户;由于部分机具被封闭导致结余资金26.8万元。2020年省级开通了应录尽录功能,截止到系统关闭,共计超录资金479.335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
(一)工作经费保证: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必要的顺利实施,市财政2020年安排我局购机补贴工作经费10万元,此项资金已经纳入年度预算,资金已到达我中心。
(二)制度建设: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蒋胜雄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长杨文钢同志为副组长,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甘彪同志、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根据补贴工作需要组建了杨红、崔延红、吴纪元、张志敏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大厅工作专班,补贴专班地址设置在天门市农机大市场。
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及规模,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享受补贴资金限额,补贴操作程序,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工作要求等。
三、综合评价结论
在五项三级产出指标中,牌证管理机具办牌率100%;购机补贴信息公开抽查合格率均为100%;补贴机具台数1833台套,其中谷物收割机356台,占用购机补贴资金1191.41万元;大中型拖拉机447台,占用购机补贴资金1609.13万元;谷物烘干机35组,占用购机补贴资金193.6万元,三项合计占用购机补贴资金2994.14万元,占全部购机补贴资金的96.02%,位居全省前列;农机综合作业率87.80%,位居全省前列;购机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9.14%。
在四项三级效益指标中,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方面,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持续执行,有效促进了农业机械提质增效,全年完成值98%;直接受益农户1264户,均以农机大户或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带动农机销售额1.3亿元,他们服务一片,带动一方;全年无资金使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专业服务组织的农机作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购机者对补贴程序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市2020年购机补贴资金3118万元,全部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无省级配套资金,无市级配套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于为2019年底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实际执行购机补贴资金3091.19万元,占到位资金99.14%。补贴机具1833台(套),受益农户1264户。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至购机者银行卡(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购机补贴专项资金由省财政拨至市财政账户,从19年开始所有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农户、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购机后,经我中心对机具核验、公示报市财政局,市财政进行查核后同意拨付,我中心将补贴资金逐一拨付至购机者一卡通账户,合作组织拨付到其基本账户。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补贴机具1833台,新增联合收割机356台,大中拖447台,耕整机械812台,种植施肥机141台,北斗卫星智能终端104台,谷物烘干机35组;实现报废更新机具5台,全部为联合收割机,占用购机补贴资金3.5万元。主要农作物综合作业率达87.81%;省局抽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均为100%通过;全年度实际完成购机补贴资金3091.19万元,占全部可用购机补贴资金99.14%,由于部分机具封闭导致结转资金26.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全部达成预期指标,完成度100%;直接受益农户1264户,
使用购机补贴资金3091.19万元,带动农机销售额1.3亿元;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73万千瓦;全年无资金使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农机作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我市拥有一支专业的购机补贴队伍,非常熟悉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多年来无出错情况,服务态度良好;二是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执行,我市农机具保有量持续增加,有效平抑了作业服务价格。全年度购机者对购机补贴服务满意率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购机补贴资金结转额26.8万元,是由于部分机具封闭导致,等待机具解封后方可处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购机补贴政策执行10多年以来,我市建立了一支稳定、专业的队伍,从机具的核验、办证与发放牌照,到补贴信息录入,都相互配合。整个工作的核心是车辆审核与核验,要完成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核验工作,并人机合影,完成核验以后才进入下一程序,有效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此程序今后将继续应用,并将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公开,让机手明白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与操作流程。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和建议
(一)主要作法:
1、信息公开。我市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信息、资金使用情况等全部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公布,并纳入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村;通过专刊、宣传栏、天门日报、天门电视台,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其中在天门广播电视台做行风热线若干次,宣传政策,接受农民咨询;按规定做好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设立了投诉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广泛征求了农户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并进行了整改。
2、监督检查。根据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服务中心与财政一起对全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对象,进行了入户抽查,所抽购机户机具全部核查的方式,抽查结果表明: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程序规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普遍下降,没有发现价格虚高,申购异常情况,没有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3、补贴系统运用。我局使用的辅助管理系统完整录入补贴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4、牌证档案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356台,联合收割机447台,在投入使用前100%办理了牌证,没有相应驾驶证的100%进行了培训。纸质档案全部留存于天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建议
一. 农业部公布的是相关机具的最高补贴额,各省一般会结合本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不高于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情况下对其适当归并、细化,并考虑适应机具差异性及省级自主性确定具体档次的补贴额,建议我省与周边省补贴额差距不宜过大。
二. 建议加强新旧补贴政策的平稳过渡。农业农村部2021年版的补贴标准发布后,各省在此基础上还要调整,部分产品与2020年补贴额和分档方式(如拖拉机增加K值)相差较大,按照“先购机、后结算”的原则,对于2020年已录入系统(特别是超录)未结算的产品,如果按新标准补贴会存在补贴额变化太大或按新的分档方式有可能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这必将引起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纠纷,造成社会矛盾。建议按录入系统的时间节点分别处理,我省尽早出台明确意见。
三. 建议补贴分档参数考虑机具综合性能。目前绝大多数补贴分档参数以结构参数为主,如拖拉机的功率、驱动方式、收割机的喂入量、插秧机的行数、打捆机的幅宽,性能参数比较少。简单的用功率和工作幅宽等结构参数作为分类、分档依据,高端产品和低端产品处于同一档次,由于低端产品存在价格优势,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并且出现某品牌的补贴额畸高。建议部分产品可以以机具的性能参数考虑分档,如单位作业面积、作业效率、单位能耗等方面(典型产品: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四. 建议加大对补贴比例畸高的产品横向和纵向联查联动。农机行业中某一类产品可能存在补贴分档不合理或补贴额偏高,企业就会一哄而上。如:无人驾驶系统,经过补贴分档合理调整和补贴额降低后,让那种投机的企业出局,整个行业降温度反而让行业能持续健康发展。希望通过这次的补贴额及分档,可以进入正常发展轨道。
五. 建议加大对新型、先进产品的补贴力度。比如动力换挡或CVT技术的拖拉机。由于此类产品技术含量及成本高,如果与普通同类产品划入一个档次,必将影响其价格竞争力,对农机购置补贴引导鼓励使用先进农机产品的导向具有反作用。
六. 建议补贴额大于1万元/台的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监测装置,便于收集大数据及补贴机具核查。
天门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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