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22年购机补贴实施工作汇报
2022年,蔡甸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抓好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汇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补贴资金152.298万元,今年累计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298万元,累计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295万元,占全年可使用补贴资金的100%;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为鼓励农民购置农业机械,我省补贴办理开通便利录入功能,补贴录入不受资金限制,存在超录申请当年无资金兑付,必须跨年结算,2022年我区超录购机补贴资金19.26万元,蔡甸区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时对2022年超录购机补贴资金进行兑付。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今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一是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挂帅,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和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领导参加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推广站具体实施;二是组织具体实施农机补贴的人员认真学习,加强内控职责,严明工作纪律。结合我区购置补贴的实际,我们制定了《蔡甸区补贴机具核验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这些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设立了洪北农机展示中心农机补贴“一站式”办理窗口,引进省市多家农机经销商进场经销农业机械,极大方便农户的实地购机与即时办理补贴申请及牌证手续。
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蔡甸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学制定了《蔡甸区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3、加强政策信息公开。在全区范围内通过湖北省农机化信息网、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蔡甸电视台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部级、省级主管部门投诉咨询电话抽查中全部达标。
4、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技术要求比较高,我们配备专业操作员,在辅助管理系统中完整录入补贴数据信息,做到辅助管理系统中的补贴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5、加强监管杜绝违规。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制定《蔡甸区补贴机具核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补贴产品价格虚高及申购异常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三、实施效果情况
1、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补贴资金152.298万元,今年累计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298万元,累计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295万元,占全年可使用补贴资金的100%;今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完成推广补贴新式农机具195台套,超额完成全年50台的目标任务;补贴资金年度内全部拨付到享受农机补贴对象的银行卡,资金兑付率100%;农户对补贴政策服务满意度达到100%,超过年度95%目标值;通过优化农机结构,促进本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达到82﹪,超过年度80%目标值。
2、加快淘汰老旧农机,促进装备结构升级。2022年农机报废使用补贴资金11.3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0台套。
四、意见建议
1、扩大农机补贴范围,提高农机补贴标准,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农民购置新式农机具,加快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提升我区农机化装备水平。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后要立即组织实施,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经销商及时上传农机具信息,按规定和程序为农民朋友办理了购机补贴手续,真正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强化服务措施落实便民机制。加强对洪北农机展示中心的管理,发挥好农机展示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功能,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把“只跑一次”工作落实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在确保程序严格的基础上,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按照“一站式、多功能、规范化”操作模式,实行办理协议、机具核实、新车牌证“一条龙”服务,为广大购机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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