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东西湖区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78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武财农〔2021〕1013号)文件精神,下达东西湖区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再包含2021年结转的81.404万元,东西湖区2022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1.404万元。
绩效目标任务:东西湖区全年办理农机购置补贴50台套,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超75.5%,年度资金兑付率超95%。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东西湖区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1.404万元(含当年下达的50万元和2021年结转的81.404万元),实际使用并结算资金130.028万元,补贴机具142台套,受益户72户,带动农民购机投入717.6739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过程中,项目资金分配较为科学,资金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预算绩效管理达标、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东西湖区2022年积极宣传、推广、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提高资金兑付比例,带动全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了一批新型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农机具,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的机械化发展,确保了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2022年全年,在购机数量(142台套)、年度资金兑付率(98.9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约83.2 %)等方面,皆已达到预定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东西湖区2022年推广和办理农机补贴机具142台套,超过年度目标值50台套。
(2)质量指标
2022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升了农机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不断学习和使用先进农业机械进行耕种收,助推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不断提升达83.2%,完成了当年的目标。
(3)社会效益
东西湖区2022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推广带动农户(农业企业)购买了一批新型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机具,直接受益户数72户,资金兑付率98.95%,超过年度目标值。
2.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东西湖区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对象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农机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补贴工作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进行。全年共办理四个批次的补贴,在每个批次办理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进行机具核实和公示,核实做到定点核实与上门入户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尽力满足购机者要求,为农机户(农业企业)服务;核实完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和街道现场公示,以加强对部门财政资金运用、部门行为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体现和增加财政支出公正性、透明性以及资金的效益性。
2022年,东西湖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1.40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30.028万元(结余资金将按规定结转到2023年使用),补贴机具142台套,受益户数72户,带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生产经营组织投入717.6739万元。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东西湖区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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