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东西湖区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32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3〕532号)文件精神,下达东西湖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8万元。
绩效目标任务:东西湖区全年办理农机购置补贴120台套,受益户超50户,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超83.2%,受益群众满意率超9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下达东西湖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8万元,包含2022年超录资金,实际使用并结算资金164.445万元,补贴机具174台套,受益户97户,带动农民购机投入超1000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等情况)
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过程中,项目资金分配较为科学,资金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预算绩效管理达标、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东西湖区2023年积极宣传、推广、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提高资金兑付比例,带动全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了一批新型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农机具,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的机械化发展,确保了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2023年全年,在购机数量(174台套)、直接受益户数(97户)、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约83.7%)等方面,皆已达到预定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东西湖区2022年推广和办理农机补贴机具174套,超过年度目标值120台套。
(2)效益指标
2023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升了农机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不断学习和使用先进农业机械进行耕种收,直接受益户数97户、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7%,完成了当年的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东西湖区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没有投诉情况,购机对象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补贴工作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进行。全年共办理四个批次的补贴,在每个批次办理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进行机具核实和公示,核实做到定点核实与上门入户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尽力满足购机者要求,为农机户(农业企业)服务;核实完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和街道现场公示,以加强对部门财政资金运用、部门行为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体现和增加财政支出公正性、透明性以及资金的效益性。
2023年,东西湖区中央和财政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4.445万元(包含2022年超录资金),补贴机具174台套,受益户数97户,带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生产经营组织投入超1000万元。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东西湖区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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