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4年度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通山县2024年度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
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24〕4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24〕3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宣传相关政策,政策措施得力,规范运行,阳光操作,确保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绩效,现将年度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75万元,(结转2023年补贴资金99.589万元)共474.589万元。2024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132.654万元,全年共推广办理农机具569台套,受益557户。
2024年报废农机具31台。2024年省厅下达我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补贴资金)10万元,当年共兑付补贴资金17.075万元,其中超出的7.076万元在购机补贴资金支付)。
我县2024年度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均已全部发放到位。通过农机购机补贴、报废更新政策的实施,加快了新型农业机械在我县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我县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
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