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咸宁市咸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汇报

时间:2022-01-04 17:34来源: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生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发展,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在局党组的领导和省、市农机部门的指导下,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认真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

一、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度省农业厅下达咸宁市咸安区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8.64万元(其中结转2020年结余资金88.64万元、省财政厅下达咸宁市咸安区2021年中央农机补贴资金第一批414万元、第二批106万元)。

2021全年,咸安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343份,受益农户286户,机具台数359台,补贴资金290.734万元;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9份,补贴机具19台,补贴资金18.23万元;2021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申请合计308.964万元。

二、工作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成员由财政、农业农村负责纪检、补贴核查工作的有关同志组成,帮助工作人员对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及时避免对购机补贴工作的误解,也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当做法,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工作人员及农户的权益。

2.开展便捷办理。一是提早补贴受理时间;因今年补贴系统升级及全国统一的因素,导致今年补贴系统开通时间较晚,为了农户安心,在系统开通后的第一时间我们立即要求各经销商及农机公益服务人员利用电话、微信等途径通知购机者进行农机补贴申报。二是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APP为方便农户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在农机购置补贴APP上线后,第一时间对农机经销商进行使用培训,对进行申报补贴的农户进行APP使用宣传,同时也对窗口办理的农户进行当面宣传,在保证各项申请资料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加快购机者的补贴申报效率。

3.落实保障服务。一是做好信息公示;通过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咸安专栏、乡镇村公示栏做好补贴信息、政策公示,及时公开购机补贴各项信息,包括实施方案、资金拨付情况、监督电话、补贴对象等群众最关心的信息,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保障购机消费权益;针对农户购机投诉问题进行上门核实,帮助其与经销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保障双方的消费权益。三是进行无人机质量核查;根据上级要求对购买植保无人机的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无人机配置和质量的调查,保证购机者准确享受无人机的便利和配置优势。四是机具补贴情况调查;根据省级农机部门要求,针对重庆万合机具补贴比例问题进行调查,在保证农户购机价格的真实、实惠的同时也保证购机真实性,充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准确落实。

4.公平公正受理。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理流程、公开、核验、结算及经销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办理购置补贴前对购置农机具进行核验,要求购机者、核验者必须签字到位,保证申请资料与购机的真实性,同时按照先来后到的程序办理,对购机户、补贴资金和操作程序在网上公示,并向区政府领导进行结算请示,由区财政对农机购置及报废补贴进行补贴资金拨付。

5.扩大宣传力度。一是采取文件、公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结合水稻机插秧和油菜机收现场会、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农机安全监理送检下乡等活动,拉横幅、贴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操作程序,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惠农强农富农政策的知晓率、知情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二是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补贴政策宣传培训在全区各地的现场会等培训会议上进行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为农户解答关于政策不理解、不知晓的问题。三是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处张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图和告全区农民书,让农民掌握办理补贴程序,防止受骗上当。四是在农机经销点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购机补贴相关问题。五是采取“一站式”服务,受理、审核、录入、上牌办证都在农机办事大厅办理一次性办理完成,解决农户办事难的问题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