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咸安区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始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现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区补贴资金585.308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资金309万元;第二批中央资金151万元,省级资金115万元;结转上年结余资金10.308万元。
2023年办理农机补贴资金317.283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申请388份,补贴机具436台,受益农户305户,补贴资金294.383万元;农机报废补贴申请23份,报废补贴机具23台,受益农户22户,补贴资金22.89万元。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8.025万元,结转到2024年度使用。
2023年已办理的农机购置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合计317.283万元,我局按用户办理的先后顺序分三批结算,已全部发放到农户银行卡(折)。
2023年办理农机补贴机具436台,其中,轮式拖拉机40台,旋耕机103台,茶叶机械18台,谷物联合收割机18台,打捆包膜机2台,碾米机2台,全混合日粮制备机2台,秸秆粉碎还田机2台,开沟机1台,饲料(草)粉碎机1台,饲料混合机1台,田园管理机3台,微型耕耘机143台,单粒(精密)播种机1台,旋耕播种机36台,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49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14台。办理农机报废补贴机具23台,其中报废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20台,轮式拖拉机2台,6-7行四轮乘坐式插秧机1台。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责任。
(二)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责任机制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8号),我们制定印发了《2021—2023年咸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从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确定、补贴购机程序、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从源头上对购机补贴的工作力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网站新闻媒体、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知情率,扩大了农民的知情权,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二是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APP,为方便农户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在农机购置补贴APP上线后,及时对农机经销商进行使用培训,对进行申报补贴的农户进行APP使用宣传,这项技术的应用极大方便了群众,可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信息公开
为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购置,推进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普及应用,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通过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咸安专栏、咸安政务网、乡镇村公示栏做好补贴信息、政策公示,及时公开购机补贴各项信息,包括实施方案、资金拨付情况、监督电话、补贴对象等群众最关心的信息,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规范程序操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在办理购置补贴前对购置农机具进行核验,要求购机者、核验者必须签字到位,保证申请资料与购机的真实性,同时按照先来后到的程序办理。对购机户、补贴资金和操作程序在网上公示,并向区政府领导进行结算请示,由区财政把资金拨付到我局账上,再上党组会,走财务手续把农机购置和报废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户银行卡(折)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中央惠农政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让农民得实惠,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发展带动作用。同时,加大水产、畜牧、茶麻等特色农产品补贴机具宣传力度,竭力提升粮油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认真落实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宣传,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具,促进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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