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2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区补贴资金资金2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鄂财农发[2023]81号)(提前下达)和鄂财农发[2024]61号)(实际文件));省级资金90万元(鄂财农发[2024]54号)。结转上年资金268.035万元(咸安农文[2023]2号)
下达超长期国债报废资金第一批60万元(鄂财农发[2024]55号)其中中央资金53万,省级资金7万;第二批30万元(鄂财农发[2024]72号);省调剂出15万元(鄂财农发[2024]81号)
2024年办理中央农机补贴资金365.582万元,已全部兑付完。其中农机购置补贴申请440份,补贴机具482台,受益农户339户,补贴资金356.015万元;农机报废补贴申请47份,报废补贴机具47台,受益农户38户,补贴资金9.567万元。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2.453万元,结转到2025年度使用。
办理超长期国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75万元,补贴申请229份,补贴机具229台,受益农户127户。已全部兑付到农户银行卡(折)。
2024年办理农机补贴机具482台,其中,轮式拖拉机34台,履带式拖拉机3台,旋耕机100台,插秧机1台,茶叶机械16台,打(压)捆机2台,辅助驾驶(系统)设备5台,谷物联合收割机29台,埋茬起浆机3台,青(黄)饲料收获机1台,秸秆粉碎还田机3台,开沟机1台,田园管理机6台,微型耕耘机180台,旋耕播种机23台,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43台,增养机6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26台。
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276台,其中报废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47台,轮式拖拉机5台,手扶拖拉机24台,乘坐式插秧机9台,手扶步进式插秧机10台,旋耕机101台,微型耕耘机30台,播种机31台,脱粒机2台,机动喷雾机2台,烘干机1台,北斗监测终端14台。更新补贴机具17台,其中收割机15台,播种机2台。
二、主要措施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厅实施方案,制订《咸安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和《咸安区加力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规范操作,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负管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
2、宣传政策: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结合农机化工作,在中国农网、新华网手机版、农民日报、云上咸宁、云上咸安、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还利用现场会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营造农机购置补贴良好氛围。
3、监督管理: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对农机经销企业的监管,要求其在经营场所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销售机具时向购机者当场开具全额发票,并不定期对经销商进行抽查;设立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或投诉;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等。
4、争取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资金75万元。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乡镇农机公益性服务人员、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经销商、农机大户代表,召开农机“两新”工作推进会,通过电视新闻报导、微信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到各乡镇街道开展“两新”工作“整村推进”活动,开展“一站式”服务:现场核验机具,受理申请录入,废品回收。共报废机具276台,更新机具17台。
三、政策效果
1、农机化水平提升:促进了传统农业作业机械的更新和高效设施农业作业机械的增加,新增高性能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还田机等,提升了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使我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02%。
2、农民满意度较高:通过政策宣传和优化服务,提高了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知晓度和购机用机的积极性,购机群众满意率在96%以上。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
1、存在问题:部分农户对政策的理解仍存在偏差;偏远地区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等。
2、改进方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作更易于理解的宣传材料并增加对农户的培训;简化申报流程,大力推广使用手机APP申报,更好的方便农户,减少农户来回跑路。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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