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2-10-18 12:55来源: 仙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农业农村会议精神,根据鄂农计发[2021]13号(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新需要,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大力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21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数为504份,农户358户,机具数量共计622台,中央购置补贴总金额为1270.22万元。

工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

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班,在购置补贴窗口“一站式”为广大购机者服务。各个工作环节分工到人:张卫国分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负责资金申报、资料归档等工作;周涛、汪泽芳负责核验机具、核发号牌工作;田强负责行驶证制证工作;孙浩负责补贴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

2、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确定的经销商)处自主选机购机。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机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证明)、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有关的牌证材料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并将所购机具运至补贴窗口进行核验。核验人员应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有关要求,对购机者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检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

(三)制证。 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现场录入农机监理管理系统,制作行驶证。(非牌证管理机具不用此工作流程)

(四)录入系统。录入工作人员将所购机具的所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申请手续由购机者本人办理),当场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本人现场在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

(五)入户核查。对将要资金兑付的机具按一定比例进行入户核查。

(六)资金兑付。申请公示期满、入户核查无异议后,我局分批次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农机购机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七)资料归档补贴机具纸质购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农机补贴归档材料包括:(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其中应包含购机者身份证件、机具铭牌、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图片信息及核验意见等。(2)农机购置补贴承诺。(3)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卡复印件。(5)购机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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