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21 13:55来源: 樊城区农业农村局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2024-2026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规定的17大类36小类94个品目执行

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体方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执行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对农村脱贫户、残疾人以及受上年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优先补贴。

、补贴标准和资金使用

(一)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资金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包括政策实施绩效考核、机具核验、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抽查核验等工作经费。

四、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购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鼓励使用非现金方式交易),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向购机者开具票,发票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车架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补贴申请。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购机发票、牌证管理机具的有关牌证材料、购机者银行卡(账户)等,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申请补贴,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

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但应及时告知购机者关情况。

)审验公示。农业农村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樊城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制度》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以及当地初次出现的高补贴额机具,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补贴兑付;对其他机具,按照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查核验。对成套设施装备,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开展核验。加强对高风险机具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的抽查,重点对单一产品购置较为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主体连年重复购置、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情形进行查核并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评估,涉嫌违规的,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向司法机关移交严处。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农业农村部门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资金兑付。农业农村部门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财政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财政部门因资金不足或违法违规处理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细政策解读,告知并稳定购机者预期,同时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兑付。

资料归档。补贴申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归档材料包括: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告知承诺书;农业农村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要落实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不得泄露购机者身份证、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鄂农规〔20171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严格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支持的联合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樊城区农业农村局          樊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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