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下达我县3596万元(其中中央2841万元、省级755万元),现已完成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636.966万元。
绩效目标为:
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数(台(套))2200;
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7.9%;
3.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4.服务对象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2636.966万元,全部完成兑付,比例为73.33%。受益户数达4249人次、机具数量达4347台。通过政策实施,农机具高速增长,加快农机淘汰更新,其中拖拉机增长305台,联合收割机137台,水稻插秧机增长429台,植保无人机增长72台,谷物烘干机增长30台,微耕机增长257台,旋耕机增长485台,轨道运输机架设57条,其余机具增长809台,报废机具1668台。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88.1%,农机总动力增加3.8万千瓦。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开展,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多形式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行为。
1.深入开展核验核实。为保障资金安全,组建农机购置补贴核验专班,按规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对重点机具进行专项核实,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留影,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真实准确。
2.推动落实便民服务。积极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入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积极推广补贴APP、补贴小程序等网上申办,扩宽申补渠道,提高政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3.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学习。从“强学习、守纪律、优服务、促管理、增创优”五个方面进行强化提升,对办理补贴手续的服务对象积极做好疑问解答、问题解释工作,积极发放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单,便于购机者更进一步了解补贴政策知识。
4.及时申请兑付资金。在流程审核完成后,及时开展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积极完成资金拨付,保障申补人的权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总体来看,我们认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有效推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目标为2900台,我们完成4347台,完成度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7.9%,已达到88.1%,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目标90%,通过服务优化、高效落实等努力,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6%。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在省网和县政府网进行了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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