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1、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农业领导为组长,市财政、农业、农机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补贴对象确定、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二是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级方案要求,我中心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向财政争取,请求解决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
2、制度建设。我中心科学制定了《枣阳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度》、《枣阳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枣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施精准有效。
3、政策实施。将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加大节能环保、精准高效等农业绿色发展急需机具的支持力度,做到应补尽补。在《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出台及补贴系统开放以后,我中心第一时间开始组织开展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4、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实时公开相关补贴信息。近三年(2019-2021年)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完整公开且无敏感信息。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实时发布本年度每批次补贴对象公示且无敏感信息。投诉咨询电话常年畅通,部级省级电话抽查有效,未出现一次无效电话。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专项评估中,全部内容都符合要求,未出现缺少项。
5、系统操作。专人负责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使用,在受理申请的现场完成补贴数据的录入,保证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
6、监督管理。结合《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处理规定》,出台《枣阳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处理规定》,并按规定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组织人员检查补贴产品市场,加强农机经销企业的日常监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违规补贴政策调查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报告并提出可操作性意见建议。
7、投诉处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对受理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件或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投诉案件,及时组织专班开展调查,并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及时反馈,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成购机补贴投诉处理档案留存,事后针对违规行为开展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2021年收到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的群众投诉和上级转办件共6件。
8、宣传教育。面向农户,采取印发农机补贴政策问答、下乡进村宣传、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召开现场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活动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加大对政策新变化、新要求方面的宣传;围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增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9、档案管理。购机补贴纸质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整理规范,妥善保管。
10、资金执行。2021年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33万元,没有上年结转资金,扣除上年超录资金700.176万元,可用资金2432.824万元。2021年补贴系统受理申请资金2622.467万元(其中:中央补贴2519.597万元,报废补贴102.87万元),补贴申请2306份,补贴机具2230台(绩效目标1200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1%(绩效目标90%),均圆满完成省级分解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目标。
11、创新试点与工作成效。积极配合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推动购机补贴系统与政务网对接,通过政务统一受理平台办理补贴申请;工作有措施、有成果,获得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按中央补贴资金兑付程序,对东风井关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适用于本地农业生产需要的机具进行叠加补贴,共落实市级补贴资金59.067万元;探索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将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实施;建立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制度,会同财政、商务部门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依规审核确定1家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枣阳市丰博农机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并通过购机补贴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公告;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全年共报废农机具133台(其中:水稻插秧机40台、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3台、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84台,玉米联合收割机6台),落实报废补贴资金102.87万元,受益农户(农机合作社)115户;严格操作规范,没有出现违规案件。
枣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