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远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省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农机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远安县较好地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远安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显著
2021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远安县专项资金296万元,结转2020年资金51.991万元,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240.79万元。全年受理补贴申请319份,受益农户257户,补贴各类机具334台,补贴金额150.831万元,激活个人或企业等社会资金679.4485万元,农机总功率增加4393.07千瓦。同时,2021年,远安县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3份,受益农户13户,补贴各类机具13台,补贴金额9.86万元。通过有效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全县补贴机具数、主要作物综合机械化效率和年度资金兑付率均超出了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指标,机械装备水平和农机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远安县现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特点亮点突出
(一)政策公开透明。远安县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原则,着力提高政策执行落实透明度。定期在湖北省购机补贴信息网和远安县政府网等及时公示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
(二)自主购机知情。远安县始终严格按照补贴方案执行,让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购机,不干涉群众选择、不推荐补贴机具,切实保障购机者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议价权。同时,全面推进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三)执行标准统一。在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中,远安县严格执行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规定的产品和型号,以系统中经销代理的产品以及该生产企业进入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为准,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情况。经销商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不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系统使用规范。远安县落实专人负责补贴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使用,每个受益农户办理补贴时,只要资料齐全、核查到位,信息操作人员及时完成补贴数据录入,保证了补贴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牌证管理严格。远安县严格执行机具标志标识规范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收获机等农机具,牌证办证率、注册登记率和实际完成率均达到了100%。
(六)档案留存有序。远安县严格按照档案规范管理,一批次一收集汇总,规范整理装订成册,及时交付县农业农村局档案室保存。
三、短板需要补齐
(一)农机工作机构欠缺。农机工作机构内设在种植业股,与其业务联系不多,增加了相互协助和管理难度。
(二)具体实施人员不足。县本级具体实施人员较少,大量工作依靠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协助。同时,也极不方便群众前来办理。
(三)政策宣传有待加强。远安属山区小县,群众居住较为分散,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
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