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

时间:2021-07-30 08:30来源: 夷陵区农业农村局

夷陵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

为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夷陵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夷陵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

一、核验主体

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各乡镇农技分中心为核验主体。按照《夷陵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农技分中心针对所购农机具的办理对象和机具进行核实,辅助审核“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补贴资料;区农机补贴办公室对补贴资料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补贴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原始档案资料。

二、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区农机补贴办公室及各乡镇农技分中心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夷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与核实表》上面填写的信息与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等是否一致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重点机具与非重点机具的划分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夷陵区将单台补贴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机具确定为重点机具,实行100%核验。对于单台补贴标准小于5000元的机具定为非重点机具,采取按不少于10%抽查核验的办法。

四、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重点机具的核验程序及要求

1.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各乡镇农技分中心、区农机补贴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2.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与身份证件是否相符,发票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法人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是否与购机者相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发票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夷陵区2021-202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与核实表》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实行双人交叉核验或个人核验、单位内部集体会审双重审核。

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4.办理流程。购机者凭身份证明材料、《夷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与核实表》、购机发票、三峡农商行银行卡等申请资料原件向所在地乡镇农技分中心农机管理员申请机具核验。并将人机合影照片上传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农业农村窗口(发展大道夷陵国际二楼,以下简称窗口)。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验人员应在《夷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与核实表》上写明核验意见,签署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并登记造册。

核验完成后由购机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牌证管理机具的有关牌证材料、购机者本人的三峡农商银行卡(一卡通)和已签字的《夷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与核实表》,自主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在乡镇农机管理员的协助下通过智能手机“湖北农机补贴APP”掌上申请补贴。

(二)非重点机具的核验及办理流程

对于单台补贴标准小于等于5000元的机具定为非重点机具,采取先申报补贴,结算前由乡镇中心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核验。

(三)复核登记。乡镇中心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

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与集体会商同步进行,通过后登记造册。

(四)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存档,保存期限30年。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按照《夷陵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区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衔接,各乡镇农技分中心对机具核实结果负责;区农机补贴办公室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区财政部门对每次结算兑付资金负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购机者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农机产销企业对其销售机具、价格的真实性及与该产品检验报告所列配置的一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区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做好补贴机具核验工作。

六、执行与解读

本《工作要点》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原2019年印发的《夷陵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同时废止。在没有新的核验工作要点出台之前本《工作要点》一直有效。

本要点由夷陵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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