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我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扭住“耕地”这个要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确保完成4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全面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统筹做好农田建设领域各项业务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程,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发挥有力支撑作用。
一、全力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一)千方百计完成4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指导各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完成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10万亩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9万亩,为“十四五”时期农田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在完成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组织地方落实好2021年度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到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调度机制,分区分类指导县市加快项目建设,采取督查激励、末位约谈、挂牌督战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编制出台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及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编制出台并实施新一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导各地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优化建设布局,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针对不同地区农田设施短板和农业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分区施策推进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并重,突出重点任务,找准建设方向。指导市县开展规划编制,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建设规划体系。
(三)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加大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继续推进资金整合。督促县市落实支出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探索机制创新,创新投融资模式,指导地方多渠道资金筹措,充分利用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项债、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拓展融资渠道,用好财政资金“药引子”、发挥撬动作用,探索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外资等开展农田建设。
(四)积极推进绿色农田建设等创新示范。持续开展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突出区域特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开展项目区改造提升。
(五)扎实推进清查评估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各地围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的补建任务,建立“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补建工作推进机制,在督促各地抓紧完成已建项目验收、空间数据采集、上图入库等补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内平衡、全省统筹”的思路,综合考虑已建项目面积重叠、占用非耕地等扣减因素,分解落实补建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渠道,确保两年内完成全部补建任务。
(六)加快推进亚行项目建设。按照亚行开发银行要求,扎实推进亚洲开发银行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执行,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开展多层次的经验总结和观摩交流,积极反映外资项目建设成效和有益经验。
二、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制度建设和监督评价
(七)完善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建后管护等制度政策,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八)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项目管理、工程进展调度、统计调查等数据填报工作,大力推行农田建设日常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健全完善全省农田建设数字“一张图”。督促指导各地抓好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面积的上图入库工作。
(九)严格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修订我省农田建设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激励评价办法,确保考核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落实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激励工作要求,严格组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和成效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激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通报。创新监督评价、第三方评估、交互检查等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效能。
三、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十)加强耕地质量提升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示范与集成应用,指导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将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措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十一)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开展酸化土壤改良、瘠薄土壤培肥、设施农业区土壤治理、潜育化土壤治理等,加强区域种植结构调整优化与耕地水土保持,构建良好的土体结构和肥沃的耕作土层。制定出台《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实施意见》,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纳入考核内容。
(十二)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改进监测站点建设方式,推进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专项监测评价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年度调查评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区、耕地损毁复垦区等耕地质量年度变化明显的区域布设采样点,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情况。积极推动加强和改进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管理,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
四、努力建强干部队伍
(十三)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一懂两爱三过硬”要求,要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始终保持重心向下,深入基层一线,真情实意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困难。要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湖北省农田建设管理“十严禁”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
(十四)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评估、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潜力、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等专题,采取“专家讲座、问题研讨、制度修订、经验交流”的方式开展培训。各市、州要适时组织干部培训,持续强化“业绩为要、德行为本、能力为重”的用人导向,从而提升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及时总结农田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亮点,统筹做好政务信息、简报等采编报送,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注重运用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农田建设工作成效。积极向《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宣传专栏、专刊投稿,全面反映我省农田建设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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