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为抓手,聚焦“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大龙头缺少,大品牌缺乏,全产业链缺失”等问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城乡要素联动、科技进步促动、能人回乡推动,注重全产业链建设,为推进农业产业强省建设作出“乡村产业发展”新贡献。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
(一)全力以赴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抓住农产品加工这个农业产业发展的“牛鼻子”,发挥资源优势,围绕优质稻米、生猪、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蔬菜(食用菌、莲)、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菜籽油、柑橘、道地药材等10大农业主导产业,分行业对龙头企业进行排序、分析,有针对性加强指导和服务。鼓励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既引进更多头部企业,更对内挖潜培育本土大型龙头企业。按标准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省级龙头企业监测工作。树立一批龙头企业标杆,推荐一批企业参选全国农产品加工100强企业。指导开展我省龙头企业30强和专项6强遴选推介活动。
(二)提升龙头企业发展水平。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产业链等项目建设,延伸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增值增效链条,既发挥龙头企业的牵头和主力作用,又提升发展其实力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上市,既争取社会资金,又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探索产业发展与银行机构的金融创新,拓宽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资金来源。
(三)弘扬企业家精神。在人才库中增加重点龙头企业家信息内容。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推介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爱农助民情怀的全省优秀乡村企业家典型案例,并向全国推介。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打造重点农业产业链
(四)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促进农产品加工减损增收。培育一批技术集成、管理科学、品牌知名、行业领先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支持搭建农业食品创新平台。
(五)指导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修订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指导建设一批“生产+加工+科技”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配送有机衔接。
(六)协调服务10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承担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聚焦优势种养区域、重点企业、特色品牌,为省领导牵头重点农业产业链做好协调服务。总结推介一批全产业链模式和“链主”企业。
三、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
(七)培育“一村一品”村镇。培育一批“产品小而特、业态精而美、布局聚而合”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争创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产值100亿元县、10亿元镇、1亿元村。为农业产业强镇、优势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打牢基础。
(八)抓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聚焦镇(乡)域1-2个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一批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抓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和绩效评价,指导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工作。
(九)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打造一批产业高地、培育一批经营主体、创响一批知名品牌、扩大一批就业岗位”目标,突出产业环节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建设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显著、产业链条健全、综合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2020年度产业集群建设,做好中期绩效评价。做好2021年新增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十)培育知名特色乡村手工业品牌。按要求开展乡村特色产业调查分析,指导各地乡村手工产业做精做细,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金字招牌”。推介一批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宣传一批乡村特色产业知名品牌。
四、统筹资源,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
(十一)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监测认定。以监测认定为牵引,引导创业创新主体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进重点产业、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
(十二)遴选推介一批精品景点和线路。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和厅内处室(单位)、主流媒体及《楚天农道》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和美丽休闲乡村。
(十三)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重点培育一批资源优势明显、产业发展领先、示范作用突出的休闲农业重点县,力争创建若干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十四)打造农事节庆品牌。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开发地方风味、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资源,引导各地办好农事节庆活动,打造一批农事节庆品牌。
五、服务创业创新,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十五)积极推动就近就地创新创业。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协作,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就业。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
(十六)举办全省农业返乡留乡创业创新大赛。推荐、培训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
(十七)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把返乡创业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摸清全省返乡留乡创业创新主体基本情况,宣传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基地、优秀带头人案例。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创业创新带头人。
六、强化利益联结,突出农民增收基点
(十八)创建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指导各地结合重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培育一批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落实落细、业态类型丰富、融合主体多元、联农带农紧密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推介一批全国融合发展先导区。
(十九)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产业链、价值链。组织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联科带科,培育一批“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的“产创联合体”。
(二十)紧密利益联结。引导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紧密完善利益联结,
(二十一)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车间。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特色产业产销对接活动。
七、加强组织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统筹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与省直部门和厅内处室单位协作,调动各地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多方助动的工作格局。强化规划引领,发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暨农产品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0―2025年)》。
(二十三)强化考核引导。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精心确定考核指标,规范采集基础数据,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考核,营造全省上下关心重视乡村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强化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强事前辅导、事中调度和事后评价。加大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应用,与后续扶持紧密结合。
(二十四)加强培训交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和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展览,提升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乡村产业系统人员及企业家培训,组织到省内外考察学习。开展“湖北农业企业‘做不大’问题”课题研究,找出主客观原因,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模范带动”作用,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模式和企业家典型事迹的宣传推介。
(二十五)加强数据填报和信息收集。指导、督促各地、各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情况。完善我省乡村产业信息库、人才库、项目库等“三库”建设,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动态分析,在项目申报和企业(园区)认定中试行“辅导期”制度,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项目评审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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