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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21-04-12 14:5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淡水产品产量第一大省的产业优势,以推动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总量、提质量、转方式、保生态,加快推进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实现新作为。力争2021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800万亩左右;水产品产量达到473万吨以上,增1.2%;渔业产值突破1179亿元,增2%。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动长江禁渔落实落地

(一)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抓好中央巡视反馈禁捕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春节前后,集中力量打好长江禁渔突击战。开展2020年度禁捕退捕绩效考核,总结各地典型做法。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开展拉网式的巡江巡湖活动,巩固四清四无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执法。水里餐桌的全链条入手,快查快办一批违法捕捞典型案件,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加强生产、生活、交通等“三无”船舶整治,进一步落实乡镇包村、村包户责任。坚持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对发现问题较多和上访现象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营造禁捕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变要我禁我要禁要我退我要退。引导公益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有奖举报等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抵制和举报。开展政策上门宣讲,争取渔民群众理解支持,维护渔区和谐稳定,避免发生大规模上访事件。

二、着力推动渔业转型升级

(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合理布局谋划国家级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打造集景观化、信息化、规模化、智能化、设施化于一体的现代渔业示范区。编制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动平原湖区连片500亩以上、丘岗山区连片200亩以上的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力争2021年治理面积达6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推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零排放圈养、流道养殖等现代生产方式,新增示范点不少于30个。

(五)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探索建立大水面高质量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一水一策,按照一年示范、三年推广的思路,评估大水面生物资源情况,科学推进增殖渔业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对大水面渔业进行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吸纳传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打造一批管理制度完善、经营机制高效、利益联结紧密的生态渔业典型模式。

(六)推进长江名优鱼繁育养殖。组织长江水产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三个一批科技攻关,即繁殖选育一批(中华沙塘鳢和大鳍)、养殖驯化一批(铜鱼和长江刀鲚)、示范推广一批(长春鳊和长吻。新建9个人工繁育驯化基地,培育亲本3万尾以上,繁育苗种1300万尾。举办6期退捕渔民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培训转产渔民600人,总结宣传5-10名退捕渔民转产渔业的示范典型。

(七)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强化渔情统计监测,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整的渔情监测制度、专业的渔情数据分析制度、统一的渔情数据发布制度、有效的渔情信息服务制度,为渔业管理和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实施互联网+“现代渔业行动,在水产养殖重点区域推广应用水体环境实时监控、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等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水产养殖数字渔业示范。

三、着力推动水产种业提升壮大

(八)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结合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抢救性收集,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水产品种的收集力度,确保渔业资源不丧失。积极探索创新组织管理和实施机制,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登记其保存的水产种质资源。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繁育推一体化企业承担渔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

(九)强化特色品种繁育推广。鼓励水产种业企业和科研院所搭建产学研平台,围绕小龙虾、黄鳝、河蟹、鳜鱼、鲈鱼、泥鳅等名优品种开展繁育培育技术攻关。建设一批特色化、标准化、规模化繁育生产基地,补齐发展短板,提升特色苗种批量化供应水平,进一步提高名特优品种养殖比重。

(十)强化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加大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扶持力度,支持标准化扩繁生产,加快设施改造,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水产原良种质量。加大水产保种力度,探索建立以水产原良种场为基础的渔业救灾应急体系。加强技术研发,鼓励选育推广优质、高效、多抗、安全的水产养殖新品种。

四、着力推动渔业提质增效

(十一)促进稻田综合种养提档升级。按照稳面积、控总量、提质量的要求,严格遵守边沟等面积不得超过10%的技术标准,坚守“非粮化”底线。立足现有规模,推进设施改造,积极支持稻田综合种养标准化建设,打造小龙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大力推广小龙虾繁养分离,开展--模式试点示范,实施七钱虾养殖工程,实现由大养虾养大虾的转变。

(十二)促进产业协调融合发展。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兼顾利益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渔业生产环节,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养殖水面流转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支持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强方便快捷水产加工品开发研究,积极发展精深加工。构建现代化水产市场流通体系,鼓励线上和线下齐头并进,大力发展直销、团购等电商新业态,加快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打造一批美丽渔区和景观渔区。

(十三)促进水产品牌建设。集聚资源培育潜江龙虾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举办龙虾节、河蟹节、黄鳝节等水产品牌推介活动,培育荆州鱼糕、监利黄鳝、洪湖清水、鄂州武昌鱼、香稻嘉鱼、清江鱼等地方特色水产品牌。鼓励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进一步提高湖北名优水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着力推动渔业改革创新

(十四)深化落实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遵循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严格执行养殖三区划定,开展河边塘、湖边塘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全面清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情况,做到规范核发、应发尽发,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加强养殖证持证情况执法检查,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规范养殖生产秩序。

(十五)深化科技创新驱动。依托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战略联盟、产业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加大对水产养殖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研发支持。持续实施水产绿色养殖“五大行动”,新增减量用药等示范点30个以上。充分利用湖北渔业科技超市的平台作用,发布推广十大水产新技术,将良种、良法、良品普及到渔业生产一线。

(十六)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渔业科技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加快培养渔业科研领军人才。突出产业导向,以渔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渔场经营者、养殖大户等为重点,开展职业渔民培训,培养高素质渔民。加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队伍建设,举办知识更新技术培训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大渔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渔政执法队伍。

(十七)深化开展渔业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加大渔业产业扶贫支持力度。推广冷水鱼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集装箱养殖等节水扶贫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加大贫困地区水产品产销对接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农交会、农博会、农展会,推动贫困地区水产品上网销售。

六、着力推动渔业安全发展

(十八)切实抓好渔业生产安全。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渔业安全基层基础。聚焦高危渔船和事故高发情形,重点开展渔船、渔港和渔业船员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渔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鼓励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加大涉渔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九)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养殖生产许可制度和兽药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渔业非药品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水产投入品的行为。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增强渔业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水生疫病防控,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健全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坚决防止水产疫病流行。

七、着力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十)持续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健全完善全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实施以中华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推进荆州中华鲟永久性保护基地建设,支持开展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加强中华鲟、长江鲟幼鱼规模化放流,利用人工养殖群体开展中华鲟种群野外重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国家濒危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依法严格实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许可制度。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持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二十一)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巩固江河湖库三网拆除成果,严厉打击公共自然水体投肥投喂养殖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绿盾行动整治成效,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活动排查力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组织开展放鱼日等重大增殖放流活动,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4亿尾以上。

八、着力推动渔政执法监管效能提升

(二十二)加强法制宣传。围绕长江保护法、渔业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渔业送法进社区、进渔区、进校园活动,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意识。

(二十三)加强执法能力。加强渔政执法机构建设,已并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保持渔政执法队伍相对独立,争取长江、汉江沿线重点县(市、区)尽快达到六有标准。推动市县加强协助巡护队伍建设,变捕鱼人护渔员。按照应急谋远、统筹兼顾的原则,推动市县加快码头趸船、执法船艇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一批夜视仪、密拍设备、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应急处置、跨界水域执法、常态化督查暗访装备,所需资金以地方为主,省级统筹相关资金予以支持。

(二十四)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长江禁渔执法、渔政亮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清理取缔绝户网、打击电鱼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市场、林业、水利和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研判形势,交换违法线索,推动形成专打与联打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渔政执法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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